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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22-12-06浏览:2767下载159次收藏

 县统计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监督。2022年2月23日进行巡察反馈,指出我局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行本行业职责等4个方面存在的27个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期限。整改过程中,我局坚持举一反三,对标对表,真改实改彻底改;坚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注重整章建制,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防微杜渐;坚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汇报整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研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每个具体问题如质如量如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巡察指出的四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7个(其中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5个)。新建立或修订、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统计数据与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制度》《公文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24项;通过立行立改,清退并上缴国库超标准接待费、违规发放工作补贴31662元;举办关于巡察整改专题集中学习培训10次(其中为期两天的专题学习培训2次);整理、完善、归档收、发文件和执法检查案卷195份。

现就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行本行业职责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对“履行统计执法工作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

1.“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2022年3月29日制定了“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并将严格按计划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二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原文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

三是对2021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截止2021年12月执法检查完成率100%。

2.“未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审批结果出具处罚决定书”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二是2022年3月30日前,已对2021年统计执法案卷(20份)进行全面整理和完善。

3.“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撰写不细致、不严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执法文书管理不到位,未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5月12日至1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两天时间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2022年湖南省第二期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线上培训)。

二是2022年4月30日前,已对近3年的统计执法案卷进行清理,针对文书中出现的错误和纰漏予以了修正。

(二)关于对“统计调查业务外包给没有调查资质的公司”问题的整改落实

5.此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完善健全经济活动行为,如实签订

经济合同。统计调查业务外包采取磋商性竞争方式,严格审查公

司资质,及时公布调查成果。

二、作风建设抓而不实,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内部风险防控重视不够方面

(一)关于对“发文不严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6.“发文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发文未按时间先后排序”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发文序号混乱”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发文登记不实”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修订完善了县统计局机关《收发文管理制度》和《公文、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三是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对2018年以来全部收发文等档案资料的全面清理,于4月30日将整理好的档案交局档案室集中保管。

(二)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

10.“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二是责令有关人员清退公务接待超标费用和公务接待休闲场所费用共4346元,并于2022年4月12日,将清退资金上缴国库。

11.“现金发放节日福利”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自学《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按规定开支工会经费。责令有关人员清退2017年至2021年六一儿童节以现金方式发放节日福利费共6600元,并于2022年10月24日,将清退资金上缴国库。

12.“超标准列支工会活动经费”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自学《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按程序成立县统计局工会委员会,单独设立工会账套,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按规定开支工会经费。

13.“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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