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提升工作方案
2022年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黔东南州深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黔东南交安联办〔2022〕7 号 )、《剑河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府办函〔2022〕26 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教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剑河县教科系统2022 年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潘俊(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永安(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刘跃琴(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邰宗伟(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王鲁平(县教育科技局督学)
王政梅(县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唐文华(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基础教育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安稳办,王鲁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宋祝平、吴学军、丁海梅负责具体办公。负责协调处理教科系统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各项事务。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活动目标
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师生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营造文明礼让、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等活动,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主题班会、观看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全县教职工和中小学生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知识开展一次全面教育。教育广大师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非法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不坐超载、无牌、无照、报废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和船只,不骑超标电动车、摩托车,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等交通违规行为,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的习惯,自觉摈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理念。同时各校(园)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辐射带动作用,倡导广大师生不仅要做文明安全交通的实践者,还要努力当好宣传员,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对家人、亲朋好友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共同倡导未满 12 周岁不乘坐他人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未满 12周岁乘坐二轮电动车、摩托车需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
2022年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提升工作方案
本文2022-04-13 15:11:3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30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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