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校外小饭桌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市城区中小学周边普遍存在数量较大的中小学生课后代宿代伙托管机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饭桌”。这些小饭桌主要为中小学生提供用餐、休息、课余辅导、接送等服务,给中小学生的校外生活、教育和管护提供了一定的帮助,有效解决了家长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孩子的实际困难,成为广大学生家长的“好助手”。但从我们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小饭桌问题不小,广大群众期盼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实成为中小学生的“安全港湾”,百姓放心的“小天地”。
一、我市校外小饭桌现状及突出问题
小饭桌在我市各县市区中小学周边普遍存在,以市中心城区为例:主要分布在33多所中小学校周边的住宅区内,大部分由普通居民住宅改造而成,开办小饭桌需要区行政审批局核发《小餐饮登记证》,由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消防、城管、住建、安监、教育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进行联合监管。据了解,目前内取得有效《小餐饮登记证》的小饭桌约有***多家,约占实际数量的**%~**%,仍有大量小饭桌未取得相关开办手续,监管、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监管执法主体不明确。小饭桌为学生提供涉及吃、住、行和学习辅导等服务,兼有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涉及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消防、城管、住建、安监、教育等一系列领域的管理,但是目前还找不到专门规范这一新兴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缺乏相应标准,造成对小饭桌的监管出现缺位、脱管现象。在现有监管体制上,行政审批部门只管资质审批,且审批核发的小餐饮证只对餐饮单方面要求进行核查,无法兼顾小饭桌的住宿休息、课外辅导等服务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只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教育部门对校外机构监管尚缺乏法律依据和监管手段;公安部门只负责审查从业人员身份和处理相关治安案件,同时消防制度改革后,消防部门如何监管尚未明确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造成了现在貌似多个部门在监管,实则执法主体并不明确,缺乏对其进行有力、有效监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消防安全方面。小饭桌大都开办于居民楼中,将居民住宅用途改变成了一种变相的商业用途,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建筑物设计使用用途的违法行为。这些房屋在改造使用过程中,基本未对原住宅的结构、消防、用电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有的甚至临时搭建违章建筑用于学生居住,部分建筑年代久远,线路老化严重,有的冬季还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等较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由于学生缺乏紧急避险能
我市校外小饭桌现状调研报告
本文2021-07-14 11:21:1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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