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文件要求,年底,我县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任期届满,为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换届选举,选齐配优党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各领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争创银川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基层党(工)委、总支、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
(二)充分发扬民主。在换届选举中,要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引导党员积极、公正地酝酿、推荐或提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依法依规进行选举。
(三)严格依法选举。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从根本上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规范组织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依据党员人数,以此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及时调整组织设置形式。
四、实施范围、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实施范围:涉及换届的党组织是指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党支部。党组及具有党组性质的党委不进行换届(见附件2)。
(二)职数设置: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切合实情、便于工作”的原则,合理设置本级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职位。具体职数为:县直党总支、各党委下属的党总支领导班子设总支委员5-7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各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设支部委员3-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任职条件:推荐委员的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组织关系隶属本单位党组织的中共正式党员,未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影响期已满,身体健康。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书记一般应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1日-11月21日)
1.广泛宣传动员:各换届选举单位党组织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20-12-18 06:53:27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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