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数量越来越多。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
一、我市医疗垃圾储运现状
目前,我市纳入环保部门和卫计部门进行医疗垃圾监管的单位有 家,其中市、县级医院、疾控中心、计生站##家,乡镇卫生院##家,村卫生室 家、个体诊所##家,学校医务室##家。据2019年统计,我市年产医疗垃圾###吨左右。自我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停止运行后,再没有具备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全市的医疗垃圾只能在有关公司放置一个月,临时缓解各县区积压医疗垃圾的状况,一个月后再转外地公司进行处置。
二、存在问题
1、监管难。目前,医疗垃圾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是卫计局,监管部门是环保局。全市医疗机构点多、面广,医疗垃圾点分散,在人手不够、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难以对所有医疗点进行直接监管。
2、处置难。因我市没有医疗垃圾处置厂,不具备医疗垃圾处置能力,只能将医疗垃圾运送到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有专业医疗从业人员的大型医院,医疗垃圾管理安全责任意识强,建立了医疗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和集中处置比较到位,主要污染源安全可控。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医储存、处理方式不规范。
3、运输难。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符合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品化学品的企业和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之一的,方可运输。目前各县医疗垃圾储运管理中心的车辆,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也不具备办证条件,更不能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费用高。医疗垃圾处置费是4000元/吨,医疗垃圾转运费是1500元/吨,医疗垃圾装车费是300元/吨,再加上储运中心的转运车收集医疗垃圾的费用,储存库制冷、维护、运行的费用,临时工工资。
5、隐患大。按照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要求,需要存储量达到3吨才可以转运,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只能先在各医疗单位内的临时储存点进行储存,达到数量后,再由危险品运输公司转运到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经过这两次的转运才能完成医疗垃圾处置,增加了环境污染的隐患
关于城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的几点建议
本文2020-06-02 15:38:15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2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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