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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19-12-04浏览:2922下载179次收藏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东胜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明确任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序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收到贵办《关于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后,我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我区承担的项目任务共95项,目前已完成45项,持续推进40项,未完成10项。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5年以来,东胜区本级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9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1项。持续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把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市民中心,目前应进驻的41个区直部门的605项事项中,已进驻38个部门、489项事项。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席代表制度》《审批专用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进行考核。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对服务业的31个事项进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整合政务网络资源,逐步建立上下互通、信息共享、覆盖全面的政务服务网络。强化网上审批,完善线上线下联动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完成了手机app、网上政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的功能性建设,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网上预审”等事项。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审改办发〔2018〕10号》要求及市委、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各区直部门(单位)开展东胜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对照清单标准规范,逐条比对、逐条确认,按照规范编制事项编码,填报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依据等责任要素,审核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6319项,分为10类,其中:行政许可189项、行政确认47项、行政奖励33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监督检查429项、行政处罚5228项、行政强制措施157项、行政强制执行47项、其他行政权力(包括行政备案、行政裁决、行政征用)139项。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制定印发《东胜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区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时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所有“多证合一”涉企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全部纳入多证合一,累计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1万份。将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机构登记所使用的33种文书整合为一张申请表,在12个办事项目上实现“现场申请、立等可取、最多跑一次”,将开办企业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全程电子化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全市率先推进“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实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实现个体工商户“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业务量增加30%以上,工作效率提升60%,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100%实现了即办秒批、当场取照。与中国银行合作构建“互联网+政务+金融”服务体系,打通了市场主体准入“最后一公里”。探索“多评合一”“联合踏勘”审批新模式,在审批大厅设立“多评合一、联合踏勘”窗口,制作投资项目“单一窗口”告知单,办理时限由之前的120个工作日减少到20个工作日。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东胜区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成立东胜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专题推进会,组织建立全区监管部门“一单两库”,累计培训系统管理操作人员450余人次,区直部门的电子政务外网开通率达到100%,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5406户条(其中企业1812户),累计吊销企业2360户,对86户市场主体任职资格进行了限制,因惩戒导致贷款受限企业有70多户,办理银行支付受限企业约60余户,因被列入异常名录被迫暂停支付业务企业14户、招标流标企业7户,被拒绝签订协议企业4户,因各种受限主动补报年报公示企业169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逐步显现。

(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遵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和保障重点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机制,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履行《东胜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依托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属地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协调监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排污口和违法建筑清理等14项执法检查,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权力,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未发生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六)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印发实施《东胜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研究完善各类自然资源的指标设计、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体系,形成符合东胜区实际的统一管理的自然资源统计制度。建立部门协同合作的自然资源数据共建共享机制,严格执行《东胜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切实落实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点目标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东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严格落实《东胜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及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审查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对送审的规范性文件先由法律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再由政府法制机构综合研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同步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质量。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每两年就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效、是否符合现行区情等问题进行定期清理。2019年按照上级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并对涉及“放管服”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强化决策程序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东胜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聘请内蒙古北辰智库团队开展《东胜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规范化机制创新研究》课题,针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逐项制定流程式、精细化的制度规定,形成决策流程演化图示,有效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了行政决策质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建立决策咨询委员会,印发了《东胜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其工作特点和性质,广纳人才,逐步建立起由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等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决策专家咨询库,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智囊”作用。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决策后评估单位、评估流程,遵循客观情况变化,及时对原有决策进行必要调整,确保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东胜区人民政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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