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监管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监管的调研报告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土方、园林景观小品、园路铺装、给排水、亮化、绿化等分部分项工程。从整个过程看,其建设主要由设计、施工以及养护三个方面构成。三个环节之间相互影响,具有密切关系。设计环节是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施工是通过有效的组织方法和技术措施,按照设计要求,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全面完成设计内容的全过程;而后期养护就是确保园林工程植被健康生长,确保园林工程的有效性,体现园林绿化工程的人文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生态价值。
近几年来,长沙市xx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全面推进“绿色城市”建设,2016-2018年共铺排项目179个绿化项目,建成东驿公园、五一广场等16个城市公园,特色街巷35条,新增绿地面积206.96公顷。目前,xx区工程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存在监督和管理难度大、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等多种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整个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后期的景观效果。
一、xx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绿化项目初期设计方案审查流于形式
根据长园发〔2018〕35号文件规定,“市、区园林部门作为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具体参与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的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也规定,“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需要砍伐或者移栽树木的,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论证时,还应当有园林、林业领域的专家参加。”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只需由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基本没有邀请园林部门参与,即使有参与的城市绿化工程也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在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基本不会采纳。
(二)绿化项目中期园林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在xx区大部分的园林绿化项目中,建设主体一般是城投、公务、街道等单位,园林部门也有一小部分,实际工作中,xx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仅作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只负责牵头汇总上报,这种建设和管理分开的局面导致园林施
关于我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设监管的调研报告
本文2019-08-21 12:39:15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14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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