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珠:建立监督系统 确保处分决定 执行到位
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广州市
海珠区纪委监委依托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
平台,建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系统”,
构建网上录入、同步审核、提醒预警和动态
分析的“四位一体”监管模式。 一是系统首
页设置全区案件处分执行情况总览图,可以
看到2013年以来全区查办案件的处分执行情
况。总览图共分为处分基本情况和处分执行
情况 2 大模块 52 项具体内容。其中,处分基
本情况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填报,包括受处
分时间、处分影响期、有无纪律检查建议书
或监察建议书等 15 项内容;处分执行情况由
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填报,包括受处分人员
基本情况、处分宣布情况、处分执行情况、
影响期内考核评优晋升情况、教育回访情况 5
个环节 37 项具体内容。通过该系统,实现“数
2
据共享”,有效避免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系统设置“红黄牌”两级预警功能,对到期或逾期未执
行的单位及时提醒预警。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在系统上录入处
分基本情况后,系统将及时发送政务微信通知各单位按期执
行相关处分决定,并在各环节期满前 3 天再次通过政务微信
发送提醒。若期满后执行单位仍未按规定调整受处分人员的
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系统将发出“黄牌”预警。经提醒
预警后,若执行单位没有按期整改到位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的,系统将发出“红色”警告,并由区纪委监委按规定对规
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
三是构建执行单位、审核单位、监督单位三级联动工作体系,
实现“信息联网”。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把好第一道关口,
按规定执行相关处分决定并录入系统;组织、人社部门通过
查看系统内执行单位上传的数据、文件、图片等资料,对职
务职级、工资、奖金等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及与实际执行情况
的差异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区纪委监委监
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确保处分决定落实、
落地。 四是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作用,对街道
案件数、职能局案件数、各单位红黄牌预警数及项目数进行
动态统计分析。通过在系统设置不同条件和要素快速查询,
可直观、系统了解各单位执行处分决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为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提供数据支撑。
海珠区纪委监委依托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
平台,建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系统”,
构建网上录入、同步审核、提醒预警和动态
分析的“四位一体”监管模式。 一是系统首
页设置全区案件处分执行情况总览图,可以
看到2013年以来全区查办案件的处分执行情
况。总览图共分为处分基本情况和处分执行
情况 2 大模块 52 项具体内容。其中,处分基
本情况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填报,包括受处
分时间、处分影响期、有无纪律检查建议书
或监察建议书等 15 项内容;处分执行情况由
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填报,包括受处分人员
基本情况、处分宣布情况、处分执行情况、
影响期内考核评优晋升情况、教育回访情况 5
个环节 37 项具体内容。通过该系统,实现“数
2
据共享”,有效避免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不及时的问题。
二是系统设置“红黄牌”两级预警功能,对到期或逾期未执
行的单位及时提醒预警。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在系统上录入处
分基本情况后,系统将及时发送政务微信通知各单位按期执
行相关处分决定,并在各环节期满前 3 天再次通过政务微信
发送提醒。若期满后执行单位仍未按规定调整受处分人员的
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系统将发出“黄牌”预警。经提醒
预警后,若执行单位没有按期整改到位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的,系统将发出“红色”警告,并由区纪委监委按规定对规
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
三是构建执行单位、审核单位、监督单位三级联动工作体系,
实现“信息联网”。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把好第一道关口,
按规定执行相关处分决定并录入系统;组织、人社部门通过
查看系统内执行单位上传的数据、文件、图片等资料,对职
务职级、工资、奖金等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及与实际执行情况
的差异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区纪委监委监
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确保处分决定落实、
落地。 四是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作用,对街道
案件数、职能局案件数、各单位红黄牌预警数及项目数进行
动态统计分析。通过在系统设置不同条件和要素快速查询,
可直观、系统了解各单位执行处分决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为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提供数据支撑。
广东海珠:建立监督系统 确保处分决定 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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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9-08-07 16:11:10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14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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