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石景山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改革实施方案
为适应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改进财政票据监管方式,提升财政票据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关于积极推进北京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和财政电子票据试点的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京财综[2017]269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
结合石景山区区情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从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入手,对财政票据从领购、使用、核销到缴回、销毁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源头控制,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及电子票据改革,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规范、高效、科学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
周密部署,统一规划。按照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要求,由区财政部门牵头、全区各部门配合,整合系统,深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结合区情,统筹兼顾。结合石景山区实际的情况,统筹考虑财政票据管理需要以及各方面对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业务需求,对财政票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电子化管理,有效监控财政票据的流向、使用和管理情况。
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构建科学的财政票据监管模式,运用先进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财政票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改革内容
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将财政票据由手工操作管理转变为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建立财政、开票单位实时联网,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流程管理,实现对票据申领、票据发放、票据使用、票据核销、统计分析、查询鉴别等财政票据全周期管理。
三、实施对象及时间
1、实施对象:凡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领用财政票据的所有单位。
2、实施时间:2018年8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各单位填写的《财政票据领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单位基础管理信息录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设定;统一安装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某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本文2018-09-03 15:58:0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9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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