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总则(试行)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绩效考核工作的总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原则,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工作局面,构建“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新格局。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局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政工的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由绩效考核办公室(353室)负责牵头;相关股室配合组织实施。
二、目标任务
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国梦”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确保局属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行业无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不发
2018年度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总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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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8-03-29 11:39:08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6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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