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经营业户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xxx商亭的租赁事宜,按自愿、公平、公开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位置):商亭(1)xxxxxx,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取得租赁权,并自愿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及意外损失。
二、租赁期限壹年。自xx年x月x至xx年x月x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且不退还租金。
1.乙方擅自将商亭转租、转让的(如转租、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的经营活动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乙方出摊经营。
3.乙方利用承租商亭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理暂住户口证、计划生育证、身份证或者证件不符合相关规定,
5.出现有效投诉且未能及时彻底解决的;
6.违反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租金及缴纳办法。本商亭承租租金为人民币x元xxxx、文明保证金 元(壹万元整)。房屋租赁费和文明经营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为一次性交纳,即合同签订时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全部租金及保证金。
四、乙方须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卫生手续,并自行缴纳证照办理费用及经营期间的税费。
五、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或签订当日共同确定商亭可正常使用。双方对商亭可正常使用确认无误并交付使用后,不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改造所租房屋结构或设施,乙方须爱护甲方的设施、财物,如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或合同到期时发现商亭设施、设备损坏,则由甲方监督乙方在退租前或下一个承租者承租前将商亭恢复原貌,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严格用电管理: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私接乱拉电线。如因乙方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引起火灾和其它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如需要用电,须经甲方批准。其电费自己负担,甲方按月收取。如收取时乙方不交费,或不经甲方同意乱拉乱接电者,按乙方违约处理。另乙方需要不间断用电的,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因线路检修或临时停电,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的停电,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停电,甲方只负责协调,损失补偿由乙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景区、工商、消防、卫生、执法、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甲方作息时间和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
摊位经营业户租赁合同
本文2018-01-27 11:23:55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4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