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期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新时期科级干部队伍建设
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抓好“两贯彻一落实”,积极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
努力锻造一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适应、与首都地
位相匹配、与我区高端绿色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科级干部队伍,
根据区委党建统领战略和“六位一体”干部管理体系要求,在总
结工作实践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工
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一当代马
克思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和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第十二
次党代会精神和蔡奇书记到市委组织部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认真
落实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
部标准,牢固树立鲜明的事业导向、实绩导向,以加强教育培训
为前提,以基层一线锻炼为重点,以平时考核管理为手段,以选
准用好为关键,坚持存用远近结合,注重一茬一茬培养,进一步
健全完善科级干部的发现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机制,为培
养造就一支能够接续奋斗 30 年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为全力推进“两大生态”建设、打造“六个先行区”提供坚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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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
略位置
1.提高政治站位。科级干部队伍是全区干部队伍中的重要基
础和骨干,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后备力量。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
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级干部队伍,直接关系到事业的薪火相
传、不断发展,直接关系到“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现。各党(工)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科级干部
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
实党建统领要求的重要内容,切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
社会公平正义高度负责、对干部政治生命高度负责”的政治站位,
抓紧抓实培养选拔、日常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科级干
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2.强化战略思维。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党
(工)委(党组)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战略思维,确
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坚
持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大势,聚焦“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将
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事业发展需求和
单位实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学的干部工作规划,着力
提升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全力打造政治强、视野宽、
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好的科级干部队伍。
3.树立正确导向。各党(工)委(党组)要着眼于构建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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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树立鲜明的事业导向、实绩导向作为科级干
部队伍建设的核心关键,始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决做到
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注重选拔政治坚定、脚踏实地、
甘于奉献、忠诚可靠的干部;注重选拔勇于负责、不畏艰难、有
所作为、担当攻坚的干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
视野开阔、创新创业的干部。决不让埋头苦干的“老实人”吃亏,
决不让干事的人心寒,决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决不让带“病”
的人提拔。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和专业素质
能力
1.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固根强魂”的
功能,把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作风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
的主干和灵魂。要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深
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
新战略学习教育,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修养官
德人品、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
习‘四个全面’战略思想、践行‘三严三实’的座右铭”加强精
神家园建设,通过党校培训、党组织书记讲党课、领导干部上讲
坛等方式,切实增强科级干部队伍的“四个自信”、“四个意识”,
确保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少于整体培训内容的 70%。
2.着力提升专业能力素养。适应事业发展和梯队建设需要,
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立足我区“两大生态”建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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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任务,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突出战略培养和补齐短
板。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
所智力资源优势,开展前沿理论、专业知识、法治素养培训;创
新专题培训,开展以处级干部为主体、科级干部为补充的“贯通
式培训”,促进科级干部队伍知识体系不断优化、专业能力不断
提升、思路眼界不断开阔。充分利用冬奥组委入驻石景山区的重
大机遇,依托国际人才社区、海外院士专家工作站、侨梦苑等平
台,拓宽科级干部国际化视野,提升国际交往与合作能力。
3.强化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各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
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要注重挖掘
时间短、见效快、主题明确、形式灵活、方法多样的培训方式。
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
核结果,确保科级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2
天或者 90 学时,且脱产培训累计学时不得低于总学时 60%,完成
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不低于 80 学时的任务,教育培训考核不合
格、不达标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区委组织部、区
人力社保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
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完成年度任务的
重要内容。
四、注重日常管理,准确发现识别评价干部
1.坚持将管理重心放在平时。各党(工)委(党组)要注重
从日常抓起,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级干部请示报告、谈心谈话、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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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引导科级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强化
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强化平时考核,注重
从平时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现业绩突出的干部,注重从干部
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的政德和作风,注重从干部的一贯表现上识
别干部,进一步丰富干部德才表现的日常积累,做到全面、历史、
辩证地看待干部,坚决防止急用现找而导致的识人不准问题。
2.着力健全完善实绩档案制度。各党(工)委(党组)要健
全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绩档案制度,将其作为科级干部队伍
教育培养、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要围绕中央、
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制
定理论武装清单、职责任务清单和廉政责任清单,进一步量化任
务、细化标准,将科级干部在完成日常工作和重大专项任务表现
出来的能力特点、突出实绩、苗头性问题等原原本本记录下来,
长期坚持,形成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客观公正评价科级干
部的重要基础性依据,实现科级干部队伍从职位管理到职责管理
的有效转变。
3.强化综合研判和结果运用。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和实绩档
案记录情况的分析研判,对一贯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
储备培养、评优奖励、优先使用;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
干部,及时通过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咬耳扯袖、防微杜渐;
对实绩较差、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相应组织处理。今
后,各党(工)委(党组)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以及向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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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综合考虑领导班子和干部
队伍建设需要,相关人选原则上都要从实绩档案记录表现优秀的
干部中产生,向区委推荐干部要一并报送干部实绩档案,切实形
成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严厉治庸治懒的浓厚氛围。
五、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建立交流轮岗制度。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有
计划的轮岗;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岗位经历相对单一的,
应当有计划地交流;在同一领导岗位(含无内设机构单位相关工
作的负责人,下同)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轮岗;在行政审批、
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资金管理、招投标、采购等重点领域,担
任同一领导岗位任职满五年的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因特殊原因确
需继续留任的,须按照系统归口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同
意。严格落实“提任处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
上职位任职经历”的规定,准确把握干部成长规律,为科级干部
经历多岗位历练、更好成长成才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年轻干部
交流轮岗的年限要求按照区委《关于加强实践锻炼促进年轻干部
成长成才的意见》执行。
2.加大交流轮岗力度。践行“实践锻炼是干部成长成才的唯
一正确道路”的“石景山路径”,对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干部
有计划的安排到急难险重任务、基层一线部门、信访维稳岗位锤
炼党性作风、增长才干本领、增进群众感情、更好成长成才。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党(工)委(党组)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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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建设等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轮岗和系统内交流,
或向区委提出跨部门、跨领域的交流建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
社保局统筹全区资源,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有计划的集中组织开
展各层级干部跨部门、跨领域、跨条块横向交流,坚持每年开展
“双向挂职一批、轮岗交流一批、重点关注和培养一批”,促进形
成干部资源纵向、横向经常性流动的良性循环。
3.严肃交流轮岗纪律。各党(工)委(党组)要在规定的编
制限额和职数内开展交流轮岗,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集体
研究决定交流轮岗对象。任何人不得借干部交流轮岗突击提拔干
部或者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
涉及交流轮岗的人员应当服从组织决定。接到交流轮岗通知后,
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部门交流的,
应当同时迁转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无正当理由拒
不执行交流轮岗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规范选拔任用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健全决策程序。各党(工)委(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把
关作用,严格执行《石景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
定,确保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
要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制度,严格贯彻“发扬民主、充分
民主、正确集中”的民主集中“三步曲”要求,严守制度规矩,
深入落实“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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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决策机制,着力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
把选对人、选好人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2.规范工作流程。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是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的重要基础,各党(工)委(党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研
究制定,确保依法合规,严谨规范。要高度重视民主推荐工作,
会议推荐结果和谈话推荐结果要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
局沟通,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确定考察对象,确保将“群众公认
度不高的干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凡
提四必”要求,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实行主要领导、纪检组组长
(纪工委书记)廉政把关“双签字”制度。在讨论决定前,要就
考察测评情况与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进行沟通,经审核无
异议后,由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
局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宣布任职、办理工资变动等
手续。
3.强化全程纪实。各党(工)委(党组)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必须使用选拔任用纪实监督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和全流程管理。完
善动议环节的纪实管理,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
象、考察公示、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
重要情况,确保选任过程各环节可追溯、可倒查。完善选人用人
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选拔任用程序、组织人事纪律,以及对违
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人责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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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工)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极端负责的
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
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时刻放
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履行好抓党建、带队伍的职责。各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要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把握政策、规范工作流
程,定期分析科级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为党(工)委(党组)
科学选人用人、从严从实管理、普遍关心关爱、分类培养锻炼提
供高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进一步加
强对科级干部队伍管理的统筹指导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
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问责,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
严的纪律努力提升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为
推动我区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实施意见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实施
意见的要求要延伸落实到科级以下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
关于加强新时期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本文2017-10-26 16:58:09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0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