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工作组案件督办通知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县环保局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工作组案件督办通知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xx县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组案件督办组:
2017年8月31日,收悉你组交办通知(第223号),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处理。经调查,群众举报属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xx县新歌声练歌房位于xx县新宁镇银杏街122号,法定代表人:王彬冰,属个人独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3ma62e8yp9m。2016年11月开始装修,2017年1月正式经营,总投资100万,营业面积500㎡,共有13个练歌房,主要提供练歌服务。
二、调查情况
2017年9月2日晚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
县环保局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工作组案件督办通知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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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9-11 18:42:53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9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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