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有关条款落实意见
xx市科技局关于《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有关条款落实意见
为贯彻落实《xx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特提出我市有关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意见:
一、鼓励自主创新,对于我市及落户我市的大数据项目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即专利(国际专利、国家专利)、牵头制定并发布的大数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在省奖励基础上再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如下:
国际专利:50万元
国家专利(国内):30万元
国际标准:50万元
国家标准:30万元
行业标准:30万元
企业标准:15万元
二、鼓励我市企业及省内外大数据企业在我市建立大数
市科技局关于《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有关条款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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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7-06 18:20:40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8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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