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模式的调研报告
关于创新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模式的调研报告
市工商局
“小市场,大民生”。农贸市场的管理和维护不仅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也关系到城市形象、社会稳定。当前,我市市区农贸市场虽经过多年升级改造,硬件条件有一定改善,但日常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现象,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短板。作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在实地调研、外出学习、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市积极创新农贸市场管理模式,建立以专业化物管为主体的新模式。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贸市场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
(一)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功能缺失。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中,政府的公益性投入相对不足,私人资本成为市场开办的主导力量,过于追求短期利益,致使政府的宏观调控难有抓手。以海陵区为例,该区现有农贸市场20家,其中国有2家,集体5家,私有13家,私有化率达到65%。
(二)市场主办方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私营农贸市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缺乏对农贸市场管理的长远投入,最多安排维持基本运行的人员,维持较低水平的管理,在卫生保洁、场内摊位规整、场外车辆停放等环境秩序方面普遍存在问题。而这些问题就是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的主要失分项。对比而言,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农贸市场在日常管理,特别是创建期间的市场管理中,就相对认真,工作到位。
(三)农贸市场的管理机制存在缺陷。属地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乡镇、街道对农贸市场尤其是私营农贸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工商、商务、城管、卫生、质监、食药、物价等部门“多龙治水”,牵头部门“头难牵,责难担”。特别是工商部门取消垂直、移交食品监管职能的背景下,牵头开展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加困难。此外,各级政府比较重视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而管理需求的供给明显不足,对市场主办方不切实履行卫生保洁、摊位规整、车辆停放等日常管理职能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导致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出现政府部门出钱出人出力代替市场主办方维持日常管理的情况。
(四)市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从整体来看,农贸市场的布局不合理,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进程,有些地区严重缺乏,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例如,海陵区迎春东路两侧现有东方花园、东苑公寓、东方名门、东方名邸、宫涵花园、鹏欣尚城、天和佳园、万泰国际花园、鹏欣领誉等9个小区,但附近仅有一个育才农贸市场。从个体来看,无论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农贸市场,都缺乏主动加强自身建设的内生动力,没有严格执行创建标准,仅是被动应付政府交办事项,对内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投入不足,导致有关硬件设施达不到创建要求。
二、外地经验做法
浙江、上海、珠海、常州、扬州等省市均已通过国有资本回购农贸市场或输出管理等方式,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回归。就我局赴扬州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扬州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五条:
(一)政府主导。扬州市广陵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广陵区农贸市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扬广府[2015]116号)中,明确提出按照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由政府成立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采取回购、直管、托管的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管控。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区长任组长,各街道、乡镇、园区、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城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市场监管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
市工商局
“小市场,大民生”。农贸市场的管理和维护不仅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也关系到城市形象、社会稳定。当前,我市市区农贸市场虽经过多年升级改造,硬件条件有一定改善,但日常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现象,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短板。作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在实地调研、外出学习、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市积极创新农贸市场管理模式,建立以专业化物管为主体的新模式。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贸市场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
(一)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功能缺失。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中,政府的公益性投入相对不足,私人资本成为市场开办的主导力量,过于追求短期利益,致使政府的宏观调控难有抓手。以海陵区为例,该区现有农贸市场20家,其中国有2家,集体5家,私有13家,私有化率达到65%。
(二)市场主办方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私营农贸市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缺乏对农贸市场管理的长远投入,最多安排维持基本运行的人员,维持较低水平的管理,在卫生保洁、场内摊位规整、场外车辆停放等环境秩序方面普遍存在问题。而这些问题就是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的主要失分项。对比而言,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农贸市场在日常管理,特别是创建期间的市场管理中,就相对认真,工作到位。
(三)农贸市场的管理机制存在缺陷。属地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乡镇、街道对农贸市场尤其是私营农贸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工商、商务、城管、卫生、质监、食药、物价等部门“多龙治水”,牵头部门“头难牵,责难担”。特别是工商部门取消垂直、移交食品监管职能的背景下,牵头开展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加困难。此外,各级政府比较重视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而管理需求的供给明显不足,对市场主办方不切实履行卫生保洁、摊位规整、车辆停放等日常管理职能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导致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出现政府部门出钱出人出力代替市场主办方维持日常管理的情况。
(四)市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从整体来看,农贸市场的布局不合理,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进程,有些地区严重缺乏,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例如,海陵区迎春东路两侧现有东方花园、东苑公寓、东方名门、东方名邸、宫涵花园、鹏欣尚城、天和佳园、万泰国际花园、鹏欣领誉等9个小区,但附近仅有一个育才农贸市场。从个体来看,无论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农贸市场,都缺乏主动加强自身建设的内生动力,没有严格执行创建标准,仅是被动应付政府交办事项,对内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投入不足,导致有关硬件设施达不到创建要求。
二、外地经验做法
浙江、上海、珠海、常州、扬州等省市均已通过国有资本回购农贸市场或输出管理等方式,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回归。就我局赴扬州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扬州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五条:
(一)政府主导。扬州市广陵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广陵区农贸市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扬广府[2015]116号)中,明确提出按照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由政府成立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采取回购、直管、托管的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管控。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区长任组长,各街道、乡镇、园区、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城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市场监管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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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5-08 11:44:39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6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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