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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16-12-10浏览:2249下载276次收藏

2016年度县民政局工作总结

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快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总目标,以实施民生工程建设为主要工作抓手,以关注、服务、发展民生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现将2016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履职
县民政局是政府实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抗灾救灾、优抚安置、城乡困难居民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社团登记管理、区划地名调整、殡葬管理等职责。现有行政处罚40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许可5项(即: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基金会登记)行政确认10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检查13项等共104项行政执法职权;有行政事业收费有结婚证(离婚证)工本费1项。2016年以来,县民政局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未发生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一)注重学习宣传教育。以普法促执法,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机关45名干部职工参加xx市行政执法人员审验(新办)证件培训班学习和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44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服务管理。
(二)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和精简效能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许可等11类行政权力,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84项,“追责情形”共计696项,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随机抽取民政监管的市场主体对象、随机选派民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凡列入清单内监管事项所对应的市场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均列入市场主体名录库,有效减少和杜绝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现民政局有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等4项随机抽查事项。为确保部门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不断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审批、救助款物兑现工作的监查力度。一方面,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做到“四严”,即: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另一方面,严肃监督关。每年牵头组织财政、社会事业纪工委、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社会救助对象审批、救助款物的发放进行专项清查,既严肃了工作纪律,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对于新增农村低保对象,要求村级入户调查要达100%,乡(镇)街道入户要达到50%,县级入户要达到30%,并要求乡村两级每年抽查不少于4次,县级不少于2次。
二、正风肃纪
以便民利民服务为依托,着力治懒增强、治庸提能、治散强纪,使“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执政理念得以彰显和落实,创优民政部门形象。2016年以来,不存在作风不实、顶风违纪和“门难进、脸好看、事更难办”等现象。
(一)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条例》和《准则》,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巩固“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成果,严防“四风”反弹;高度重视对解决民生、促进基层民主、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了政令畅通;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增强班子集体的“四个意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积极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一年来,县民政局没有因集体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未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二)狠抓作风建设。坚持把开展正风肃纪作为推动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民政为民”的意识,认真组织查找和剖析机关在工作作风和为民政对象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落一人,不落一项。坚决整治懒政无为,坚持上下班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坚决整治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待群众和执行公务活动中,做到热情礼貌、真诚待人,不盛气凌人、颐指气使。
(三)规范三公经费。以严控“三公经费”为重点,严格财经纪律,严格“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奖金福利、用车、接待等相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接待、公款送礼、乱发钱物、奖金、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在解决奢侈浪费问题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拉长补齐短板。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在元旦、春节前、春荒期间,广大民政干部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对困难群众进行彻底地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基本情况,针对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周全妥善的救助方案,及时给予救助。2016年,累计走访慰问城乡低保、重灾户、特困户等对象710户,发放慰问金33.5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拉长和补齐民生“短板”。
(五)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在工作中“吃、拿、卡、要”, 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履职不尽责等问题,由局分管副书记牵头,不定期对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局通报,以示警示,防止在行政执行过程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办事公开
以构建“阳光、规范、服务、满意”规范型服务机关为标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原则,推进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一是将民政惠民政策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将部门科(室)职责、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一一进行公开,让各职能科(室)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更快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对不能直接到部门咨询,需要电话了解、上网查询的群众,我们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和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尽可能地为需求群众服务。三是热点问题单独另行公开。城市低保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做到了“三公开”,即:向保障对象公开,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向居委会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张榜公布;向社会公开,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工作标准、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效率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狠抓落实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履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困”的工作职责,积极破难题、办实事,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2016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不存在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和节奏缓慢、效率低下等现象。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以特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完成兜底保障2577户9482人,其中:完成2016年即将出列的21个贫困村委会兜底保障1992户5977人,顺利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42元/月/人、2933元/年/人,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59元、17元,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7416户45174人,约占农业人口的6%,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8465.42万元,提标后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70元。有城市低保对象10506户14516人,约占非农人口的16.3%,全年发放低保金5351.3万元,提标后月人均补助水平达337元。
2.特困人员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全县现有特困供养人员有1815人,其中:分散供养1591人,集中供养224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到442元/月/人,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到532元/月/人,全年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66.58万元。
3.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2016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53.134万元,受益对象10610人,其中:救助农村五保对象及重大疾病患者等867人,发放医疗救助金332.3万元;救助门诊医疗救助对象1815人,发放门诊医疗救助金65.34万元;资助参加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居民7928人,资助资金55.5万元。
4. 城乡临时救助效果明显。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制定出台《xx县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对城乡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申报审批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2016年共救助城乡贫困居民2145户5818人,发放救助资金287.38万元,其中:乡镇、街道实施小额临时救助资金35.5万元。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原则,建立民政、公安、住建、卫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等,全年救助390人(次),其中:护送返乡66人(次),全年共支出救助资金27.5万元。
6.其他服务对象政策落实到位。发放11429户29720人失地少地农民生活补助2143.89万元;发放136名小乡干部、96名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5名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60年代精简下放、40%救济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资金58.4万元。加快发展以残疾人、孤儿、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为主的“补缺型”福利事业,认真落实333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308.4万元。
(二)突出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抗灾救灾扎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精神,建立各涉灾部门协作联动组织协调机制、预警发布、灾害信息共享、灾情会商等机制,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加强对180名灾害信息员的教育培训,深入组织开展第8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扎实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2016年,全县共发放救灾大米52.67万公斤,衣服7283套,棉被9320床,现场发放火灾救助款25.8万元,救助灾民4.5万人,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灾区社会稳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加强救灾捐赠导向机制,认真做好救灾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统计上报、信息公开等工作。全年共接收捐款9.4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2户4.4万元。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提升双拥优抚安置水平。认真落实双拥工作领导责任制,以全面实施双拥“双六计划”为契机,与驻富部队共同研究制定《双拥工作“双十件实事”计划》。在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富部队官兵634人,发放慰问金38.1万元,支持驻富部队基础设施建设36万元,极大的改善了部队训练和生活条件,营造双拥共建良好氛围。顺利完成革命伤残军人、“三属”、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提标工作,发放3968名重点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金2099万元;切实加大优抚对象“解三难”力度,救助困难优抚对象728人,发放“解三难”资金64.94万元,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按照政府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圆满完成2015年176人冬季退役士兵士官的安置任务,其中:25人实现了岗位安置,4人享受了货币安置(自谋职业)待遇,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71.92万元,安置率达100%;发放自主就业金203.6万元,发放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150人自主就业金203万元,发放438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14名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347.84万元。
(四)突出搭建基层稳定平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县换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换届方案要求,全县125个行政村35个社区(其中“村改居”社区29个)参与本次换届选举,有154个村(社区)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6个社区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一次性选举成功157个村(居)委会,达98%,涉及换届选举的25件群众信访举报均得到调查核实并处理回复,信访举报比上一届减少了21件,减45%,全县未因换届选举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和其它非正常事件。同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抓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政策水平。
(六)突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职能。
1. 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殡葬制度改革会议,成立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有序稳步推进“三沿五区”殡葬专项整治,明确了全县殡葬改革总体工作目标。制定出台《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三沿五区”专项整治方案》、《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方案》、《殡葬执法监管队伍体系建设方案》、《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殡葬改革深入顺利推进。组织召开县经营性公墓选址方案听证会,并按程序上报;指导完成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完成了117个行政村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工作,为推进改革火葬打下基础。
2. 强化民间组织管理。以抓党建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成立xx县社会组织委员会,对列入党建基数的105家社会组织,本着“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就近与其它社会组织建联合党支部,现已成立8个支部。全县共有社会组织207家,其中:社会团体8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有119家,2016年社会团体登记新成立3家,变更8家,注销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8家,变更11家。依法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检合格167家,参检率85%,合格率100%。
3. 区划地名管理有序。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12个乡镇(街道)65个行政村6296条地名外业数据采集,及时整理、完善地名登记表及内业录入,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完成地名审音定字、图形标注、语音采集及初步成果导出工作;按要求完成1条县界(富—宣线)和3条乡镇界(大—墨线、大—营线、竹—墨线)的年检任务,边界线周围社会稳定。
4. 婚姻登记严格依法。坚持“五不办”的原则,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073对,离婚登记895对,补发婚姻证件4867份,登记合格率100%,完成了1990年至今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
5. 福彩销售健康发展。加强站点规范管理,全年电脑彩票销量3370万元,中福在线945万元,刮刮乐74.5万元。
(七)突出社会福利适度普惠,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一是全面启动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xx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细则》,完成了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2946人、困难残疾人7022人的审批及补贴发放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孤儿的认定工作,建立孤儿信息库,全县孤儿358人(其中机构养育7人、社会散居孤儿23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4人、感染艾滋病毒儿童1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310.86万元,解决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孤儿医疗费4万元。三是建立“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开展“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为实施精准关爱提供依据。全县共有留守儿童14830人,占全县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数的7.9 %,留守妇女1688人,占全县20至60周岁农村户籍妇女人数的0.9%,留守老人3530人,占全县60周岁以上农村户籍老年人数的5%,同时,将信息录入省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八)突出重点基础项目建设,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县殡仪馆建设。该项目占地22.17亩,建筑规模6700平方米,计划投资1500万元。目前,现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6月完成县殡仪馆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该项目集养老服务中心、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救灾物资储备及救灾指挥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一体,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38532平方米,计划投资7730万元;项目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建设。2016年5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120万元(其中:老年公寓3600万元,儿童福利院520万元),现已完成土地农转征手续及环评工作,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的招投标。目前,为缓解项目建设征地资金压力,向“xx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申请贷款”作为项目征地费用。三是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县经营性公墓选址已初步确定地点在胜境街道四屯社区滴水岩片区(县殡仪馆建设点西北侧1公里处),占地总面积约500余亩,按照全县75万常住人口、年6‰死亡率和服务年限50年的标准计算,基本符合规划规模要求。初步选定片区共有林地400余亩,项目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的办法,一期建设先在商品林地和一般耕地进行,可建墓穴10万个,按现在的常住人口规模,可满足20年的使用期限;二期建设待公益林地调整为商品林地后再适时进行。同时,启动中安、胜境、后所、墨红、老厂5个镇(街道)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选址和报批等前期工作。
五、廉政建设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2016年,县民政局党员干部职工不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和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或单位的特殊利益等现象。
(一)抓教育,筑防线,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党章》、《准则》、《条例》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坚持与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相结合,采取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准则、熟悉准则,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以机关干部职工为重点,以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为目标,把廉政文化进机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敬廉崇洁”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认真对局班子成员、规划财务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类排查,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评、组织定等形式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风险点27个,制订风险防控措施23条,有效地推进民政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抓纪律,严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认真落实中央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好展“过廉洁节”、“家风建设”、“廉政承诺”等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主要负责人廉政责任制落实工作,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和责任“三落实”,营造反腐倡廉齐抓共管、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抓责任,促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检查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促使各级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时,将严格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全局上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抓制度,立机制,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稳步推进。建立自我纠错机制,认真纠正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中的生、冷、硬、简单粗暴等问题,组织修改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21项制度,形成了以制度来管人、理事的良好格局。
(五)抓队伍,强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重点围绕庸、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突出抓班子、带队伍,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领导水平,营造了团结进取、干事创业、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为打造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民政干部队伍打下坚实基础,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县民政局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责,切实维护好“三个群体”的利益,全县民政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力量双轮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格局,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不断拓展,全县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与现有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不相适应,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与现行救助能力偏低的矛盾依然存在,现有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民政部门责权不统一,民政基层力量还有待加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党和政府对民政部门委以重任,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寄予厚望,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予以关注,我们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此次社会评价为契机,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机遇,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把全县民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和谐xx,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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