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劳动维权工作在经济发展转变中的分析及对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维权工作在经济发展转变中的分析及对策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呈现日益多样化,企业的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劳动维权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亟需提出解决劳动维权的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x、企业不依法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欠薪等违规、违法现象仍普遍存在;因欠薪、工伤、保险等问题而引起的投诉、上访仍层出不穷。原因:(x)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x)司法联动不畅。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有些专项行动中,需要公安、法院、工商、建设、工会等部门联合行动,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向法院、公安移交案件程序复杂,甚至百般推脱、工作不作为,使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退两难,造成违法不究,不能有效震慑违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自xxxx年欠薪罪颁布以来,全自治区竟无成功办理一起欠薪罪案例,司法支持之不足由此可见一斑。
x、建筑领域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令人堪忧。我区年均因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占违法案件数量和金额的xx.x%和xx.x%。原因:一是x经济相对落后且地广人稀,地皮较为便宜,致使房地产业无序的盲目发展,而居民购买力有限,形成房产供大于求的“泡沫”现状。房子卖不掉,开发商收不回投资,工人就拿不到工资。二是施工企业将工程层层转包,在工程发包、承包、转包过程中,工程往往转包给了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体老板,这样农民工工资则必须等到包工头与建筑单位结算工程款后才能发放,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导致农民工资拖欠时有发生。且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只认识包工头,经常跟随他们外出
人社局劳动维权工作在经济发展转变中的分析及对策
本文2016-07-01 22:46:02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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