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在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体谈话会,这既是贯彻省市委要求的一次再教育、再鼓劲,也是深化作风建设的一次再警醒、再鞭策,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差距,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
去年以来,县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从改进作风抓起,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职尽责,从严管理干部,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两个责任”落实比较到位。各部门围绕县委提出的“3883”责任体系和重点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了一些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对重点任务建立责任清单,不断强化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各部门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效能风暴行动、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城乡低保发放、扶贫资金监管、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制度机制运行更加规范。各部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认真开展机关管理制度“废、改、立”工作,对领导班子运行、重大事项决策、干部监督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修订,特别是廉政教育、约谈提醒、执纪问责等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新的突破,机关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机关运行机制更加规范。但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干部队伍管理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些部门对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有力,履行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逐级弱化。有的对落实主体责任领会不深入,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够,谋划不深;有的态度不够鲜明,行动不够坚决,落实不够有力,特别是个别“一把手”只“挂帅”不“出征”, 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落实不力,习惯于“遥控指挥”、当“甩手掌柜”。二是监督执纪问责不严肃。个别部门“三转”不够彻底,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不够有力,导致纪(工)委、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执纪监督不严格,职责履行不充分,案件查办力度不大,“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机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对发生违纪问题的干部处理不严肃,问责措施不到位。三是作风建设推进不扎实。一些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仍处于不敢的状态,不能、不想的意识还不浓厚,对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作风不巩固、不提升,一些部门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病根未除,病源还在,有的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心存侥幸、等待观望;一些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敬业精神缺乏,干事创业的热情消退、动力不足、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懒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四是干部教育管理不经常。一些部门没有把干部教育管理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平时不注意研究,不注重管理,干部队伍一盘散沙;有的部门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时紧时松,缺乏有效管用的措施和办法,致使一些干部上班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对干部身上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对八小时之外的事不闻不问,疏于监督管理;有的“一把手”怕惹人,对干部不敢管、不愿管,导致干部我行我素、作风虚浮。五是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一些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监督管理有盲区,权力运行有漏洞,一些部门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能力不强,落实力度不大,跟不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节奏;一些党员干部在重大问题上不请示不汇报,擅作主张、“先斩后奏”甚至“斩而不奏”,对县上制定的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对上级和集体作出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些党员干部不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整天琢磨拉关系、搭天线、找门路,将正常交往庸俗化、圈子化。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市委专门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项巡查,相继召开集体谈话会议,传导压力,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县直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清醒,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要从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做起,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对照“3883”主体责任体系,准确把握落实的用力方向,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党风廉政建
在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本文2016-04-27 10:42:43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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