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失职追究制度
中共xx县委宣传部失职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行政,杜绝工作过错,做到有错必纠、责任自负、责罚相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局相关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主要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根据情节轻重实施责任追究,以严肃法纪,确保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失职的确认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3、工作不负责任,节假日值班缺勤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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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04-08 18:09:25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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