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6年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武财字〔2016〕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2013】31号令)等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委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成立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委认真对照《通知》的总体要求,于2016年2月29日至3月4日对我委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查,我委始终严格规范干职工工资,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违规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继续发放已经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超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违反奖励规定向职工普通发放各类奖金;没有实行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没有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没有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变相发放津补贴;没有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没在下属或关联单位(企业)变相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我委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同时依规代扣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金
发改委2016年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本文2016-04-08 09:25:17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8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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