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全县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目的是正确分析研判全国上下落实主体责任的形势,认真分析我们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做好下阶段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具体工作上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刚才,xx同志宣读了省纪委《关于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市纪委《关于6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通报》,陈罡同志通报了近期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列,何瑞峰同志宣读了《2015年第四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方案》。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全县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谈四点意见。
一、正确研判形势,当好“明白人”
当领导的,首先把形势搞清楚,把握大势,势就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基本方向,因势而谋,谋定而后动,顺势而为,你才能有效作为。不把形势认清楚,在这个问题方面是糊涂人而不是明白人,最后跌了一跤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全国、全省、全市的形势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势呢?
从全国的形势看。2014年,中央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是59人,截至今年8月,全国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是48人。前不久中央和中纪委先后对四川南充、河南新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新乡原市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处分,并被免职,纪委书记也受到相应处理,它的一个班子里面两个常委和一个市长被追究法律责任。四川南充在党代会选举过程中出现大面积拉票贿选,最后经过2年多的调查核实,3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原南充市委书记以玩忽职守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有名常委被判有期徒刑20年。这是不是一种越来越严格的趋势?是不是越往后越严?是不是所谓的刮风论?
从全省的形势看。上半年,共查办市厅级领导干部案件24件、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363件、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682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9月19日 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份,湖北省在巡视中发现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最多,达到450个,有人说,湖北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很严,其他地方抓的松,到底是不是这么个情况呢?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查处厅级干部案件82件,湖北这个数据是24件。 7月7日 ,我们省召开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会上通报了7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如,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处分,被免职,武汉洪山县委原书记刘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县委书记岗位,李鸿忠书记在会上提出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最前沿,挺在国家法律的前面,挺在全体党员面前,挺在正风反腐的最前线。 9月25日 ,省纪委又通报了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案件,其中来凤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卢红鹂,因分管的部门卫生局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审查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面就是全省的形势,不说大家也很清楚了吧。
从全市形势看。刚才,xx同志宣读了 7月24日 全市主体责任推进会上通报的一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上半年,全市共查处437名党员干部,截至7月份,这437名党员干部中有83人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处分。 7月24日 ,xx书记在全市主体责任推进会上讲到,要真信真懂真明白,谁不明白谁就要吃亏;要真抓真管真担当,谁不担当谁就要让位子;要真严真查真问责,谁不问责谁就要被问责。这个形势概括起来就是推进主体责任的鼓点越来越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责的板子打的越来越重。
上面我给大家列举了这些数据和案例,那么,全国、全省、全市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势,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今年以来,县委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研究出台了《2015年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开展了集中谈心谈话,我们明确了七个分主体,县委跟七个分主体,七个分主体跟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我们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对不履职干部的召回管理,7月份还组织了全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半年度检查考核。这些举措说明了县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是高度重视的,但也要看到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很多问题。
5月31日 ,市委书记逐一约谈各县市区书记,其中约谈我们xx县的时候,指出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着落实主体责任有待强化、少数干部思想观念尚未真正转变、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等七大方面问题,回来以后,我们开展了七个方面的专项整改,虽然整改已过4个月,但有些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省委巡视组结束了对黄石7个县市区的巡视,虽然目前尚未向我们反馈巡视意见,但从我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我们的问题绝不会比任何一个县市区少。刚才,会上通报了 9月1日 发生在xx县住征局及 9月15日 发生在建设局的事情,难道这些都是偶然的吗?难道是碰巧吗?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在全市其他城区?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很大问题,还存在以下几种表现,第一种表现是对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个主体责任到底有多重要是不太清楚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会产生哪些效应、落实不到位会产生哪些严重后果、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有哪些也是不那么清楚的。第二种表现是怎么去落实主体责任、用哪些措施去落实主体责任也是不清楚的。这必然导致我们的局长们、书记们、主任们对主体责任懵懵懂懂,人云亦云。
针对这几种表现,其深层次原因大概有这么三个。一是内心深处不想抓、不愿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对组织安排我们到这个岗位上去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形势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总觉得抓这个是得罪人的事情,是县委的事情,是纪委的事情,不是我们这个党委(党组)的事情。二是工作当中不会抓、不懂抓、抓不住。这不是说大家情商智商不高,征迁工作这么难抓都能抓好,我看是大家没有足够认真起来。那么不会抓、不懂抓的原因是什么呢?对正确处理发展与党建的关系,对正确落实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认识不清楚,人云亦云,上面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上面没说我就不做,上面说1我可能只做0.5,怎么抓的好,怎么不跑去打麻将呀。三是关键时候不敢抓、不真抓。说白了就是你履行岗位职责,触及到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这些人的切身利益的时候,你敢不敢担当,能不能担当的问题。是真担当还是假担当的问题,是嘴上说担当、心里不担当的问题。我们有些同志还有好人心理,不管的心理,怕丑的心理,丢面子的心理,怕暴露问题,怕影响形象。结果是越怕暴露问题越出问题,越怕影响形象越损害形象。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有些不符合四风要求、违反八项规定的一些行为,不制止、不提醒,有问题拉不下面子,出了问题还觉得没问题,不来报告,不来找自己的责任,如果我们再这样抓下去,还有更多的干部要受到处理,被追究责任。到时候,损害的不仅是个人形象,损害的是xx县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损害的是西塞山县委区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二、 切实担负好责任,当好“局中人”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
在2016年全县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的讲话
本文2016-03-12 21:10:52发表“动员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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