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基础,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全市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意见》(市组发〔2015〕46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县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放范围
原则上3000人以上的47个村按7人、其他3000人以下的村按5人确定,除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外,其他村干部由各镇街在限额内自定。
二、发放标准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每月2300元,“一肩挑”的每月3000元,其他村干部补贴按村党组织书记的60%发放。
三、发放形式
村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补贴占60%,绩效补贴占40%。基本补贴由县财政通过村干部个人银行专户按月发放。绩效补贴根据镇街每年对村干部年度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资金来源
村干部任职补贴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省、市、县财政分担比例为5:3:2。省市财政按2015年底实有村数,核定2016年我县村干部补贴资金,2017年起按照镇村综合改革规定的村数核定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要高度重视。健全和落实村干部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全县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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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01-04 23:33:22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6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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