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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栏目:工作计划发布:2015-12-15浏览:2146下载218次收藏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山东省《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中心,加大结核病控制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结核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努力提高疑似病人的就诊率、病人规范管理率和治愈率,全面提高全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
  一、 工作目标
  (一)按照《2016年青岛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意见》和下达我市的预期病人发现数,全年计划完成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46例;
  (二)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病人规范治疗率达到9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三)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四)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率达到100%,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五)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六)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
  (七)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在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中开展hiv病毒筛查达70%以上;
  (八)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山东省《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市的“十三五”防治规划,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规范肺结核疑似病例和可疑症状者的报告和转诊,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
  (二)严格结核病归口管理。结核病是法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各单位对初诊的肺结核疑似病例和可疑症状者要在24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同时将病人转诊到市呼吸病防治所。门诊医生须认真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和一式三联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转诊/推荐单》,其中《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交到单位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网络报告责任人手中,由相关责任人实行网络直报;转诊单的第一、二联由病人携带到呼吸病防治所就诊,用于病人转诊到位数据统计。医疗机构内各有关科室要建立门诊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等,感染性疾病科或防保科应建立全院肺结核病人疫情报告登记本,对需转诊的病人登记在《肺结核可疑与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认真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核查。
  (三)加强疫情报告管理。规范结核病统计监测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结核病专报系统的网络管理,疾控中心安排专人每2小时浏览一次专报系统,及时发现特殊人群及聚集性病例等异常情况。按时撰写结核病统计监测工作月分析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次月的15日前寄往青岛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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