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局长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以“律己为民、敬畏守规”为
底线,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就是要求我们,公权民用,一丝一毫不能私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当领导的,应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时刻做到公私分明、公而忘私,确保公权行使不越轨、不谋私。坚持用权为民,我认为关键要把握三点:
一要以权谋事,决不能以权谋私。警察权是一种公权力,权力属性是属于人民的。公权为民,就能够创造最大的公共价值;公权为己,必然被党纪国法所制裁。领导干部的权力越大,肩上的担子就越重,责任也越大。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懂得,“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绝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人生在世,想活得好一些,属人之常情。但决不能信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要时刻牢记“德莫厚于爱民,行莫交于利民”的古训,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开国元勋任弼时次女任远征孩提时代获赠了一个笔记本,任弼时得知后严令
公安局局长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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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10-20 09:25:28发表“发言稿”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3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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