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环境保护暨生态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环境保护暨生态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省市环保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新的《环境保护法》,总结去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部署今年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加压奋进,以狠抓落实的新状态,谋求环保工作的新突破,顺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面,我就做好2015年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握新环保法精神实质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具有理念先进、科学民主、手段硬实、模式创新、责任严厉等特点,体现了党和政府保护环境的坚定决心,建设生态文明的强烈愿望,实现民族复兴的坚强意志。我们要做好环保工作,就必须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环保工作中,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新环保法新增了诸多亮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明显的变化:
一是思想理念进一步提升。新环保法凸显了基本法的地位,明确提出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将环境保护上升为基本国策,进一步明确了环保的战略地位;强化了底线思维,建立了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强调了“生态保护红线”的职责,保障经济在环境承载底线范围内有序运行;突出了民生思想,提出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等保障公众权益的条文,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满足公众环境诉求、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提供了法律支撑;鼓励创新精神,完善 “区域限批”制度,为按日计罚等手段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时,提出要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打破只依靠“末端治理”来解决环保问题的局限,通过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是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强化政府责任是此次修订的重点,新法改变了以往重政府权力、轻政府责任,重政府主导、轻公众参与的格局,明确各级政府必须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实现了从环保单元监管到政府多元化监管的转变,新法共有六项条款涉及国土、林业、农业、公安等“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因此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就是该移交的要移交做到“不越位”,该联动的要联动做到“不失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新法还赋予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对政府的监督权,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来。
三是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因其严厉的惩处措施,被称“史上最严环保法”。 首先,修改后的新环保法增加了“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其次,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明确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新环保法对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责令其引咎辞职。新法中的新变化还有很多,各镇区、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清新法重大意义,迅速掀起学习新法的热潮,学习新精神,理解新内容,把握新要求,扎扎实实地把新法落实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来。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抓好环保工作关键措施
今年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要任务是完成市下达我县的环保各项目标,重点是要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今天的会上县政府与各镇区和相关部门签订了《2015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会后,希望大家对照目标责任书,结合镇区、部门实际,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环保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滨海。
一要严格检查执法,强化环保隐患整治。环境保护必须通过环保执法检查来发现问题、整改隐患。要坚持做到环保检查执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口。要依法按规严把新上项目审批关,提高准入门槛,对所有新上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对不符合清洁生产和低碳环保要求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新上项目,建立项目档案,跟踪督办手续,严格环境影响评价,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督促新上项目按要求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对治污设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予验收和生产。二是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园区检查整治:在加强对面上民营创业园检查的同时,要突出对工业园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情况、雨污分流、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的检查执法,全面改善园区内环境质量;沿海工业园要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园区环境修复工程、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生活配套设施搬迁工程建设等进行重点检查,加快明渠水系改造,增强废气的收集和治理能力,推进环保综合整治进程。加强行业领域检查整治:组织对化工行业、涉重金属污染企业,以及经营污水排放、噪声扰民、危险品运输储存等行为的专项检查执法,全面检查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督促企业严格按
在全县环境保护暨生态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本文2015-09-17 10:22:00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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