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旺苍县民政局
领导班子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第四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领导班子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兰考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等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情况
总的来看,局党组班子能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中央、省、市、县的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政令畅通;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能够认真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个带头的具体规定,在改进作风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存在问题,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政治意识弱化,敏锐性下降。一是忧患意识缺乏。如班子成员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警醒度不高,反应淡漠,在工作中有小错小问题不及时纠正,认为影响不到国家兴亡;又如国内几起恐怖事件发生后,局党组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及时研究表明全系统的政治立场和制定应对策略;又如对基层民政队伍个别存在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群众利益、社会责任的现象应对乏力或有措施执行不力。二是班子大局意识不浓,统筹全局观念缺失。比如,我局在全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安排了专人,但跟踪问效不力,致使换届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造成个别群众上访,有失位、缺位行为。三是缺乏政治责任担当。个别班子成员满足于现状,自认为民政系统已取得了很多成绩,不愿再下深水,对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绕道走”,面对困难缺乏担当。而一年到头总是与其他单位比待遇,比轻松。
(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一是在重大事项决策时,沟通少、酝酿少,听取意见不充分。比如,在今年初局内中层干部调整上,局长先入为主内定了人选,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再找被调整人谈心交流,虽有不同声音不同意见不同看法,但迫于高压,只能同意,从形式上看,虽发扬了民主,但存在“一言堂”、“家长制”和一个人说了算。二是对民主决策认识不充分。在民主决策时,存在部分班子成员走形式的现象,特别是不属于自己分工范围的事项,更不愿积极主动发表意见。比如:在民政专项资金分配上,按照局党组要求,先由股室提方案,再由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审核,但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在党组会上集体研究时,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存在凭印象、凭感觉分配,民主决策不够。三是开展批评流于形式,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和风气。班子之间喜欢说好话,对个人或工作中明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怕得罪人,不愿意说,甚至回避说,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比如在去年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多提出一些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触及个人作风、个人灵魂的深层次问题没有被提出来。
(三)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好。一是重业务,轻党建。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不多,比如去年仅开了一次专题会,对各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过问的少,落实的少,各党支部书记认为党建是虚的,可有可无。又如,党组书记抓党建不到位,班子其他成员忙于分管工作,对党建工作不关心、不过问,造成我局近两年来未发展一名党员,个别支部一年内未召开一次支部生活会。又如,机关没有建立“党办”,也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支部活动经费不足、党组织阵地建设滞后,导致组织生活“三化”、“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流于形式。二是考核体系不完善。党建工作有始无终,有安排无结果,只部署不落实。比如,没有可操作的党建考核细则,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走过场”,年中无督查,年终无考核评比。
(四)抓班子带队伍不力。一是干部监督管理严重乏力。作为一个单位的局长和党组书记,平时在局党组会、局务会、职工会上讲工作要求多,讲干部教育、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少,有时班子成员间开展交心谈心,也主要针对工作交流较多,相互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较少,更未触及灵魂深处进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同时,好人主义盛行,怕得罪人,对一些干部身上的错误行为仅点到为止,没有面对面进行提醒和一针见血进行批评。比如,我局原副局长卢承炎因受贿被检察机关行拘就是一个典型反面例子,作为一个分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班子成员,手中掌握了一定的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本人平时工作作风懒散,喜欢吃吃喝喝,喜欢办事要好处,由于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才一步步走到今天罪恶的深渊。事情虽发生在2008年—2010年,但作为一个单位两个主要领导,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现在反思起来,根本原因主要是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提醒、告诫、批评不严不力不坚决。二是机关工作纪律涣散。对个别干部迟到、早退等现象,放之任之,不能逗硬执行制度,导致机关考勤制度流于形式。三是个别干部工作不在状态。比如,一些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松驰,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聚众闲聊等,导致去年本单位职工何明上班期间玩游戏就被市效能暗访组曝光,并全市进行通报,严重影响了民政系统的对外形象。四是监督机制缺失。由于没有有效的防范措施,没有严厉的监督手段,没有不定时的监督查检,从而导致一些乡镇民政干部在办理民政事项上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比如,一些乡镇基层干部不严格执行救助政策,在低保对象的认定上分名额、讲关系、讲人情,造成低保对象确认不准、不公等现象,导致群众意见较大,我们也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五)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严。一是廉政意识松懈。认为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全市民政系统交流过经验,求进取、高要求有所松懈。比如,一些班子成员进休闲会所、高档餐厅,自己还不当一回事。二是落实上缺乏有效措施。班子成员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三是从何正国案件中反思不够,觉得其是在万山乡任党委书记期间发生的,用不着“别人生病,自己吃药”,没有组织干部职工对此案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中警示自己,没有针对此问题,从制度层面健全完善,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党风廉政教育。三是抓早抓小、抓苗头性问题不及时。比如,对一些不重要部门的中层领导忽视监督,个别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或多或少的权力,在低保办理上、救助资金审批上、在项目建设上,讲关系,讲人情,或多或少有不廉不洁的现象。四是在处罚干部时留有余地,存在以功抵过的现象,没有做到从严管理。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差距。一是在认识上有偏颇。干部职工误认为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是“会上热烘烘,会后就放松,过几月无影无踪”,在执行上放松监管,个别干部总认为“倒霉的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因此,出现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规的情况。二是没有一以贯之抓执行,对作风建设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一度对下级、对部门放松了监管,出现了个别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比如,我局原办公室主任陈正良,接到会议通知未参加全县安全工作会议,县民政局被县委督查室点名批评,对此,局党组未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三是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做得不好。对于各类上级文件区别对待,对于自认为不重要的,就批给分管领导,而相关股室也就根据出个文件就了事了,没有注重实质结果,没有跟踪督察。这样一些文件到了基层,也就被抛在一边。还有就是以会议传达文件,没有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没有将责任明确到人,更没有对结果进行督促指导,也就成了传达了就完事了。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不到位。与友好县市交往讲究对等,搞迎来送往;到乡镇检查督导工作,班子成员随从人员众多,没有考虑到在沿途的干部群众心中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象。五是八项规定出台前,班子成员有公车私用、收送过酒烟茶、土特产品、纪念品现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班子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针对“四风”问题专题调研、自己主动查找、分层次召开座谈会、走访离退休干部职工、征求政风行风监督员意见、上级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相互谈心谈话、发放调查问卷、设置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共查摆出“四风”方面的问题有13个,其中形式主义3个、官僚主义3个、享乐主义3个、奢靡之风4个。
(一)形式主义方面。
1. 工作不实,报喜不报忧。一是在向上汇报工作时,只报喜不报忧,对群众有意见的遗留问题存在能捂就捂的情况,对工作中的不足地方,总喜欢轻描淡写,对领导指出的问题,也总是找理由、找借口,推脱责任,千方百计将大事说成小。比如,在向上争取民政项目资金时,在说困难数字时,有夸大的水分,但在向领导汇报工作时,在说困难的数字时,又有缩水的现象,有时将数字一笔带过,甚至绕开不说。又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上级每年下达的任务都在20个左右,但我们目前出批文的只有普济镇清江社区一个,其他每年都是报假帐,没有认认真真去研究,去争取领导支持,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二是在向上级报告中,热衷于用“放大镜”去显示获得的表彰、争取的资金、投入的项目、工作取得的成效,但对自身的问题只字不提。比如,在婚姻登记中,由于个别工作人员讲人情,把关不严,存在违规办理的现象,但在去年申报国家3a婚姻登记机关时,报告中只讲成绩,对问题一言以蔽之,结果虽然申报成功,但问题仍然存在。
2.脱离群众,不接地气。一是注重以文件会议安排工作。不管事大事小,都满足于开会、发文件,开会就是贯彻,文件就是落实,许多会议、文件到了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有的看过,有的则在一边睡大觉,没有在执行上加强督查力度,导致部分文件,最后变成一纸空文。二是指导工作习惯于“遥控”指挥。大多数班子成员习惯于坐在办公室,有什么要求,就打个电话安排;有什么问题,就在电话上解决。对自己分管的领域调研指导的少,听民意、了民情、解民难做的少,成了名符其实的“晃悠干部”。比如,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很少去实地抽查,只是给一些乡镇领导打电话打招呼问问了事,导致双汇地震灾后资金、九龙乡民政资金出了问题。三是下基层不够。班子成员下基层的时间少,大多数都是陪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去调研、去检查、去解决问题,即使自己有时主动下去也是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够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调查好的,回避差的,看“亮点”的多,看“难点”的少,存在下乡不进村、进村不入户的现象。比如,本届班子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但全县38个乡镇没有一个班子成员全部去过,尤其是北部山区去的很少。
3.学习流于形式。一是学习不认真,应付学。一些班子成员,不是为了工作提高而学习,完全是为了上级检查而学习,东学一下西学一下,甚至为了应付检查,存在补记录、抄笔记现象,往往是学习让位于工作,既浪费了时间,又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比如,“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群教活动,对规定学的内容,部分班子成员学习不深入、走过场,主动学变成了应付学。二是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比如,党组中心组学习每遇重大事情就耽搁,没有及时进行补学。在学习要求上不严,满足于读读文件、学学上级领导讲话、看看专题片,集中讨论少、谈体会少、讲措施少,学习内容单一,学习手段简单,学习成效不明显。三是重形式不重质量。有时一次学习会,就安排多个文件学习,在上面看来已经学了,其实学的人也糊里糊涂,记也记得糊里糊涂,执行起来也是糊里糊涂。比如,在集中观看先进典型影片时,一上午就观看了《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杨善洲》、《生命的奉献》四部影片,因此,大家在写观后感时,普遍写不得不深, 究其原因就是只重数量,没有考虑观看质量造成的。
(二)官僚主义方面。
1、主动深入基层为群众解决问题少。一是习惯于办公室办公。认为自己是领导,应该高高在上,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主动作为,而是等着群众找上门来。比如,林溪寺烈士陵园搬迁问题,时至近一年仍有两座坟墓未迁出,每次仅停留在口头上过问或工作安排,未下深水解剖原因,更未主动找墓主家属座谈,导致搬迁工作进展缓慢。又如,松林坡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一年到头从未去走访过、看望过、检查过,致使李一鸣一个八十多的老同志多次到局里来反映情况,认为老龄办不关心老同志了,组织老同志开展健康公益的活动也少了。二是听取群众意见多,解决实际问题少。“走基层,听意见”一些班子成员看似做的比较好,也走了一些地方,但对于群众提的意见,缺少研究,缺少立说立行,没有给群众带来实惠。群众问起来,还一句多有理由的“我忘了”就了事了。对一些条件不成熟一时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也没有及时作出解释和回复。比如,我们在“走基层”中,群众普遍反映的低保政策执行不公,不该吃低保的在吃低保,而该吃低保的又没有吃上低保的现象,没有及时将查处情况向群众作出说明,没有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对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不正之风重视不够。比如,在低保办理、养老服务等方面,一些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办理不公开、不透明等现象,一些困难群众虽多次上访举报或上访反映,但我们调查不及时,处理不及时,群众意见很大。
2、“官本位”思想重。一是为官不愿意亲力亲为,动口不动手。习惯于把自己放在领导者、管理者的位置,总觉得自己高明,听不进别人的
民政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本文2015-08-12 16:28:09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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