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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5-07-27浏览:2864下载179次收藏

  

   

   

   

   

关于印发《郧西县“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  

经县委宣传部同意,现将《开展“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15年7月18日  

   

   

   

   

郧西县“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开展系列“最美”评选活动的通知》(西宣通[2015]7号)精神要求,为确保“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如期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大爱精神。“最美农民工”评选旨在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郧西,弘扬爱岗敬业、诚信友善、乐于助人、勤劳致富的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事迹真实。“最美农民工”评选重在选出郧西最具心灵美的农民工代表人物,必须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真实感人。  

3、社会公认。“最美农民工”评选重在考核候选人的社会公信力,必须群众公认,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专长,进城或进企业务工2年以上。  

2、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或在企业发展中贡献突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过。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影响力大的感人事迹。  

4、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和户籍地必须在本县范围内。  

5、被推荐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按照县委及此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推荐的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业绩贡献,更要突出心灵美的内涵,具有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事迹真实感人,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至少推荐1名“最美农民工”候选人。  

3、所有推荐对象应填写《郧西县“最美”人物推荐表》,并于7月28日前以当地党委文件正式报送县人社局办公室。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并附电子文档。联系人:李宗闯,电话:0719-6227422,电子邮箱:t33223@163.com。  

   

   

最美农民工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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