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各镇政府:
按照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计划的通知》市扶办发〔2015〕24号文件精神,为加大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力度,通过扶持和壮大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现就扶持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全县137个贫困村范围内,以建档立卡系统内的贫困村为重点,以2013年以来在册的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为主要扶持对象。坚持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同受益原则,带动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贫困户收入,提升贫困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
二、建设内容
支持重点为农业经营组织的产业化发展、品牌培养、品种引进、技术推广、市场开发建设等;也可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支持重点为制度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科技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三、扶持标准
全县共扶持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各镇扶持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在县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注册地为贫困村)、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并运行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按照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计划的通知》市扶办发〔2015〕24号文件精神,为加大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力度,通过扶持和壮大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现就扶持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全县137个贫困村范围内,以建档立卡系统内的贫困村为重点,以2013年以来在册的贫困户参与的合作社为主要扶持对象。坚持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同受益原则,带动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贫困户收入,提升贫困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
二、建设内容
支持重点为农业经营组织的产业化发展、品牌培养、品种引进、技术推广、市场开发建设等;也可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支持重点为制度建设、服务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科技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三、扶持标准
全县共扶持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各镇扶持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1.在县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注册地为贫困村)、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并运行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关于扶持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
点击下载
上一篇: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下一篇: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县的意见
本文2015-07-15 00:13:26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050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