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强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城镇化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重要区别,就在于新型城镇化更加重视文化传承和文化建设,不再是一种线性的“破旧立新”过程,而是呈现出多元化“文化创新”的发展状态。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率以年均#个百分点增长,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就总体而言,城镇化建设水平还不高,发展模式单一、布局趋同、风貌雷同,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地域性文化资源的延续和传承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拆迁改造中文化遗产遭受冲击。二是城镇化与本地文化资源禀赋融合不紧密。一些城镇忽视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同程度存在着“重外在形象、轻文化内涵”的问题。三是文化建设与城镇化建设总体不协调。我市虽有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但这些规划尚未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之中,城镇化与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文化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衔接不紧,文化力对城镇化的拉动作用还不强,公共文化服务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要。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新型城镇化将会失去“色彩”和魅力,还会导致全市丰厚的文化资源底蕴渐进式微和消融。
国内外城镇化建设经验表明:在保护和利用传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促进城镇化与文化资源良性互动,实现不同文化资源共存共生、共融共享,是迈向新型城镇化的必然选择。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筹规划,把文化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
规划是引领、是方向,新型城镇化应与文化建设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一是把文化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各类规划。在制定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时,要坚持“文化先导”,将文化建设纳入其中,彰显城镇文化的内涵和特色。建议成立新型城镇化文化建设专家顾问团,无论是城乡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利用规划,还是产业规划、交通体系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都要听取专家的意见,做到既有文化考量、又有文化表现。二是把文化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明确城镇体系的文化功能定位、建设重点、具体设施和项目,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镇、村、区、街等,应采取“离开旧地、开辟新区”的建设思路,延续其文脉,逐步形成区域协调、设施互补、产业发达、功能完善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建议制定我市《城镇风貌
关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强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本文2015-05-07 16:54:49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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