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汲取各类事故
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措施,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坚决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齐抓共管、守土尽责,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法规标准执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和教育培训等情况。
(一)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是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安全设施、财产保险情况,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重点检查108国道、107省道、矿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严厉打击xx路、xx路、xxx镇什字、xxx路、xx线、xx线、xx路、xx路、xx路等重点路段以及沿山各峪口各类农用车辆违法载客行为;严查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病车、黑车接送学生行为;严厉查处摩托车无照驾驶行为。
(二)旅游安全领域。全面检查旅游景区的吊桥及游乐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严禁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检查各旅游场所、风景区的事故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黑导阻拦外地游客车辆的行为。重点检查xx湿地公园、道文化展示区、xx山庄、xx山庄、xx山庄等消防安全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领域。“三合一”、“多合一”(指住宿与加工、生产、储存、经营等其中两种或多种用途混合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及“九小场所”(指小商场、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饮、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加工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存在火灾隐患;车站、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公共聚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气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有效。
(四)建筑施工及燃气领域。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对水、电、燃气管道的安全管护是否到位;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高层建筑底层的商铺及宾馆、饭店、商场等公共经营场所是否违法违规使用钢瓶液化气;在燃气管道周边施工作业时,是否采取相应的管线保护措施;各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入户安全检查。
(五)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非法开采和超能力生产现象;是否存在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为;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隐患是否进行排查治理。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是否落实;对危险化学品跑、冒、滴、漏及遇水易燃易爆等情况是否进行重点检查;检(维)修和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范进行作业;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七)特种设备领域。是否对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测;是否对危险化学品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和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测检验;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装、使用和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行为;是否对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等环节进行检查。
(八)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是否对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私自运输、私自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
(九)农用机械领域。是否存在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以及“黑车非驾”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十)校园安全领域。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校车、校舍、实验室、食堂、学生活动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消除。
三、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2015年4月 24日至4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方式:各镇、各企业自查,行业系统检查。
1.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布。
2.各镇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的“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4月27日(星期一)下午6时前将各自检查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领导带队,深入检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亲自带队,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单位、部位和场所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整治等情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扎实推进当前和“五一” 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做好复查工作;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协调配合,认真总结。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检查,积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促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以抽查和暗查暗访等形式对此次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通报。
(四)灵通信息,加强值班。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在“五一”小长假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责令停产,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检查工作总结务必于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12时前报县安委办(电话:8xxxxxxx)。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本文2015-04-30 22:40:20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8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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