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藏档案资料密级划分范围
根据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结合室藏档案资料及利用范围等实际情况,制定室藏档案资料密级划分范围。
室藏档案资料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档案资料范围
1、室藏的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三级党政机关下发的标有“绝密”字样的文件、电报、讲话、简报、通报等尚未解密的档案、资料;
2、室藏的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市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记录、书记办公会议记录、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记录、常委生活会会议记录及其它重要会议记录;
3、室藏的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会议记录;市人大、政协常委会会议记录;
4、室藏的标有“绝密”字样的文件、统计资料、地图,以及其它涉及我市政治、经济、资源、军事、边界、区划、科技等方面的绝
室藏档案资料密级划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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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4-17 09:43:21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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