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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叠加新常态下的XX质监工作思考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5-04-12浏览:2719下载204次收藏

三期叠加新常态下的xx质监工作思考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体制机制入手,全面深化改革,打破权力壁垒,激发市场活力,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参与新常态,对于正处于体制调整转换期的xx质监工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三期叠加新常态下的xx质监工作新形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阐述了新常态的9大特征,核心就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模式从规模粗放型转向效率集约型,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另一方面,又面临“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重要关口,在这样社会经济巨大变革的时代,质监工作面对新一轮改革调整,所受冲击与震荡就更加更加明显。从基层表现看,灰心丧气者有之、抱怨牢骚者有之、犹疑观望者有之、得过且过混天度日者有之。新常态下,质监工作向何处去、质监工作有没有新的空间和平台,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思考的课题。

新常态的9大特征有3大特征的核心是质量,还有3大特征与质量相关,应该说,在新常态中质监工作空间更广,职责更重,作用更大。但从实际分析,xx质监工作同样面临三期叠加的艰难关口。一是体制调整转换期。从省以下垂直管理转为地方政府工作部门,一些区县基层局与相关部门合并重组,不可避免地带来工作上的冲击;二是职能转变阵痛期。由于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的划转,使得我们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行政执法覆盖能力等方面受到很大削弱,尤其是质检技术机构又面临事业单位改革,从过去的求发展转为求生存,压力极大;三是前期发展消化期。垂管15年,全市系统得到极大发展,基础建设不断上台阶,检验检测不断上水平,但与此相应的能力素质建设却始终滞后,过去有系统整体调配支撑,而现在分散下放,就立即显现装备与能力的不相匹配。宏观和微观的两重“三期叠加”,放大了我们所面临的困难,这让相当一部分基层单位在服务质量发展中找不到载体抓手、在部署质量监管中不知从何入手、在推进质监工作中占不到定位起手。

认识新常态,关键在于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充分认识体制调整的核心目标,坚定质监工作发展信心。首先,质监分级管理改革是依法治国的必然之举。《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政府对质量管理负总责。职责在政府,部门也必属政府。实行分级管理改革,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履行产品质量管理总责的具体体现,也是明确政府质量管理法律责任的根本措施。其次,分级管理改革是各级政府应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需手段。社会经济发展方式正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也从过去的直接调控转为更加依靠市场机制、更加依靠法治,而质监的质量管理职能将成为各级政府实施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调整的重要手段,这也是质监作为政府工作部门的题中之义。第三,分级管理改革是构建质量社会,推进全民守法的必要基础。产品质量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切的问题,最能体现政府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实行分级管理,可以在政府统揽下,纵向牵引横向协调,形成质量共治的有利局面,为建设法治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第四,分级管理改革是提升质监能力的有利之机。垂管15年间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也有垂管带来的业务视野狭窄、能力建设软硬不均等发展瓶颈。而分级管理改革适逢政府管理转型之时,正是打破质监发展瓶颈的有利之机。

二、把握新形势找准新定位

   李克强总理提出了新时期质监工作“放、管、治”的总要求。结合xx质监工作实际,我们思考,当前xx质监工作首要是将工作定位从以微观质量管理为主转向以宏观质量管理主导,微观质量管理推进。

一是由侧重微观抓转到侧重宏观抓。抓质量是政府总责,而政府抓质量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制定宏观规划、引导督促企业、组织部门监督。当前的新常态和法治政府建设正为质监工作转型提供了绝佳契机。我们将调整微观“抓质量”思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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