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区渡口渡船及港口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签协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百忙中来参加今天的“2015年度港航安全目标管理签约会议”,并允许我代表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向在座的各位和工作在港航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最诚挚的问候,衷心感谢你们对港航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一年一度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签约已开展了好几年,得到了上级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关心、支持。过去的一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有序可控。下面,结合去年底责任签约考核的情况,就去年的港航安全工作情况作一简要的回顾:
一、总体运行情况
根据年底的考核情况,各单位都对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安全自查,整改安全隐患等,使得考核的各项指标得分比去年有了明显的提升。经考核小组一致评定,2014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单位有5家,分别是:xx镇交管站、xx古镇旅游公司及3家港口企业。
二、渡口渡船方面
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管理。根据对渡口渡船的2014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各单位都能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加强对渡运的安全监管,在镇、村二级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渡口的安全运营,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渡口渡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工作规章和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考核责任制;应急预案制定较充分,并都能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切合实际创新便民措施。有的渡口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了便民措施,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称赞。比如:练塘中心渡存在有乘客携带液化气瓶等危险物品混渡的现象,而根据《某市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禁止乘客携带或者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渡口上船。乡镇渡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市政府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要求,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营运。乘客应当接受和配合乡镇渡口经营人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配合安全检查的,乡镇渡口经营人应当拒绝其进渡口上船”,考虑到周边居民的出行方式和实际情况,经多方研究,并报镇有关领导批准,决定在中心渡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乘客进行单独摆渡,避免混渡,并加强宣传,确保了渡运的安全有序。
三、旅游船单位方面
“安全第一”理念深入人心。各旅游船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的管理理念,不但都制订了详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包括专项应急预案等,而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2015年在区渡口渡船及港口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签协会上的发言
本文2015-03-26 08:58:47发表“发言稿”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7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