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2013-2017
*市民政局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2013—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十八大精神 ,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实施办法》和*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 年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3—2017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我局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以建设“廉洁*”为目标,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完善防治体系工作中去,将健全惩防体系的任务和职责逐级分解落实,纳入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确保《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总体目标的实现。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治本的力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持分阶段推进原则:按中央提出的重点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方面的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各阶段达到的具体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性、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根据“满意在民政、服务在基层”的要求,从机关实际出发,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使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民政机关党风、政风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以建设“廉洁*”为目标,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政领域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具有民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民政部门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便利群众最具体,作风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民政事业发展全局,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作风建设,树立民政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1.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抓作风。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认真落实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要把从严治党、从严治局贯彻到民政工作中去,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保障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灾害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老残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各项惠民政策、专项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保障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实施意见和“八条禁令”等具体要求,切实抓好民政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严格遵守《*市民政局接待费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市民政局财务公开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等方面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贴补贴;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改进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提能增效,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精气神。加大节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正风肃纪力度。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坚持以改革办法解决滋生“四风”的深层次问题,着力解决“为民”的思想认识问题、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惠民政策的落实问题、长效机制的建设问题,形成有利于改进作风的制度环境。健全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考核范围,开展年度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民政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敏感度高,出现腐败问题社会容忍度低,影响恶劣,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1.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大查处案件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民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灾害救助、城乡低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众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2.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健全案件发现机制,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加强网上受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和使用,加强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分析研判,完善案件统计报送机制。健全案件突破机制,提升办案能力。深入研究民政办案工作规律,全面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增强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等能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建立完善驻局纪检组、驻局监察室和人事、计财、审计、项目等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度。健全办案执行机制,维护执纪严肃性。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和执行程序规定,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健全以查促防机制,增强办案综合效能。加大对民政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
某市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2013-2017
本文2015-01-06 14:26:24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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