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我于2011年6月至今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与市物价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一是遵守纪律,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决策,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创建“为民、清廉、法治、文明”的服务型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是与非、公与私、廉与耻等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明朗,不含糊,不动摇。二是严格管理,依法民主决策。先后出台了《xx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财务管理的规定》、《xx市物价局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项目管理的通知》等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价费审批、价格执法检查等重大事项,都提交局党组、局务会、案审委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积极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大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严格依法治价,积极跑项争资,近3年来,市物价局先后荣获全市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工业企业服务年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省物价系统落实“十件价格实事”先进单位、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本人先后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1次)、年度考核优秀(1次)、荣立三等功(1次)、市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1次)。
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一是规范用权。坚持依法规、依制度、依程序管人、管财、管事,与班子成员相互尊重、相互配合,不搞独断专行,不搞一言堂,不搞暗箱操作,推行财务公开、审批项目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执法办案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将权力关进“笼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没有违规任用干部,没有违规定价调价,没有违规执法检查,没有收受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家庭人员及财产情况:本人2014年月收入4902元,妻子2014年月收入3497元,女儿从事女装经营月收入约7000元;儿子读小学。本人抓住2007年至2008年“上证指数”从1000多点到6000点的历史性机遇,通过向亲友和信用社借贷投资股市当年盈利约50多万元,同时变卖了市二中附近一套旧房,以当时市场价格买入颐园小区步梯房一套141㎡(现住),买价1120元/㎡;湘
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2014-12-11 15:25:26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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