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我于2004年2月任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2006年7月任党组书记、局长。现将本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我从一个农民的儿子走上今天领导干部的岗位,完全是党组织培养、关心的结果。因而,我始终对党怀有感恩之情、报恩之心,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权威,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游离,政治方向不偏移。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确保政令畅通。特别是在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深刻认识到一把手是关键,带头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专著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参加民主生活会,查摆认领整改问题14个,建立完善局党组、局务会等规章制度37项,达到了深化认识、转变作风、整治“四风”的目的。我任职期间,正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时期。我与全局同志们一道,在这股东风的吹拂之下,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法制宣传、基层基础、执法质量、人民调解工作跨入全省前列,民调成绩名列全省前茅,为司法行政实现跨越性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一是家属子女有关情况。妻子贺正英为市戒毒所退休干警。儿子何俊为原xx监狱干警。xx监狱撤销后,就何俊的安排问题我没有提出任何意见,没有向组织提任何要求。2013年,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何俊随大部分人员分流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儿媳妇何丽蓉为医院护士。我对家属子女管理甚严,他们均未在我分管领域从事营利活动,均未利用我的名义或打着我的牌子办私事、开“后门”、走“捷径”,更没有做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事。
二是家庭财产情况。我有住房一套,在xx八一小区,六楼,面积165㎡,于2001年花费7.6万元购买。2006年儿子何俊在xx区染织厂旁购买了一套130㎡的二手房,花费7.5万元。我及我的家人没有股票基金。妻子有现代私家车一台,1.6排量,价格为10万,2014年购买。夫妻两人年收入10万左右,除生活开支以外,略有盈余。
三是工作以外有关情况。我信奉神龟不动寿千年的养生之道,工作之余均在家看看电视,不参与其它娱乐活动。孝敬父母,可惜几年前父母相继去世,我没有通知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本文2014-12-11 15:25:12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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