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财政部对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通过完善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体系,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和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行政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1998年2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同时废止。
一、修订的必要性
1、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2000年以来,我国相继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等多项公共财政管理改革,都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通过全面修订《制度》,把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写入新《制度》,可以更好地适应公共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
2、 满足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则》对行政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收支余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修订《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规则》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
3、 提高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原《制度》会计科目设置相对简单,核算内容不够全面,例如,缺少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行政单位直接管理的一些资产未予核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造成资产价值不实;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不尽合理,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目;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统一规定,影响了行政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通过修订《制度》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行为,提高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1、符合财政改革与发展方向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新《制度》修订工作紧扣财政改革与发展方向,通过加强和完善会计核算,为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行政成本奠定一定基础。
2、 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衔接
为与财政部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有效衔接,修订《制度》在会计要素分类和定义、财务报表体系等方面与新《规则》保持一致。
3、 有利于行政单位会计实务操作
三、新旧的主要变化
(一)进一步明晰会计核算目标
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原《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主要侧重于反映单位预算收支信息,但对行政单位财务状况的信息反映相对不足。新《制度》对会计核算目标定位更清晰,明确规定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不仅要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
(二)改进会计核算方法
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新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双分录”核算方法应用范围,除固定资产外,增加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九个科目的“双分录”核算。 “双分录”的核算本质就是为了解决会计核算目标的实现问题,由于我国预算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实际收支也只有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确认和报告,才能与预算形成有效对比,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如果将“双分录”的应用范围限定为非流动资产,则无法实现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也不利于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口径的一致,还会虚增单位结转结余资金。例如,单位发生预付账款时,记“预付账款”,不记支出,造成单位资金已经支付,但仍反映在账面的结余中,虚增了结余。 另外,对“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这两项负债采用“双分录”核算,是为了真实反映单位负债的同时,不影响预算执行的准确反映。如果不采用“双分录”,就会面临“两难”:反映单位负债,就无法准确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就无法反映单位负债。
(三)更加完整体现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对近年来出台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在新制度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付职工薪酬”等核算内容,将分散的会计规定集中体现在新制度中。
(四)充实资产负债核算内容 资产方面
细化了有关资产的核算内容。比如,将原来通过“暂付款”核算的资产内容,细分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增加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受托代理资产等的核算内容。 详细规定了取得资产没有支付对价情况下的资产计量原则负债方面 细化了有关负债的核算内容。比如将原来通过“暂存款”核算的负债内容,细分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增加了应缴税费、应付政府补贴款、受托代理负债等核算内容。
(五)新增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增设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单独核算反映行政单位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情况,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如:广场、道路、天网工程、消防环保设施。由于相关规定缺失,部分单位未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部分单位将其列入本单位的库存材料或固定资产管理,不利于加强这部分资产的管理。通过增设科目单独核算,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弥补相关信息缺失,有利于政府摸清家底,加强此类资产的管理。
(六)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而非计入当期支出。这种处理方法在不影响准确反映预算支出的同时,真实体现资产价值。新《制度》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规定,明确要求 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而非计入当期支出。这种处理方法能兼顾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信息需求,在不影响准确反映预算支出的同时,真实体现资产价值,有利于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也有利于为核算反映行政成本信息奠定基础。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财政部尚未另行发文明确,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等相关具体要求,暂时还没有统一规定。
(七)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大账”,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实际执行的相关情况: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好多单位没有执行,或执行但没有全部反映。做经费支出的同时在基建账进行投资的反映,但是对债权债务未进行反映,有的单位基建完成结转固定资产,但是工程款没有付清,最后并账的时候,对应付款挂账,同时对挂应收款财政局,债权很不好理解。
(八)增加净资产核算内容
增设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资产基金是核算反映行政单位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不能作为以后支出的资金来源。待偿债净资产是核算反映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由于行政单位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核算收入和支出的同时,还要全面核算资产、负债。因此,新《制度》在净资产类增设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以便和结转结余相区分。(九)进一步规范收入和支出的核算 。收入方面,按照行政单位取得收入的资金性质设置了“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取消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 支出方面,按照行政单位支出使用主体的不同,设置了“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科目,其中,“拨出经费”科目限定为核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十)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改进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取消了原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在收入支出表中增加了反映单位结转结余调整变动的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专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本文2014-11-21 20:49:11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4181.html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