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总结等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区委各督导组: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2014年9月底基本结束。根据中央、市委通知要求,结合《石景山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央将于10月8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中央大会一周后,全市召开总结会议。按照压茬进行的要求,全区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将在10月20日左右召开,各处级单位原则上在11月5日前组织召开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基层单位原则上在11月20日前完成总结。
二、主要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系统总结,开展评议评价,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这一阶段,重点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群众评议
各单位结合具体情况,围绕活动成效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通过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普通党员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并将结果向机关干部、基层单位和群众代表公开,对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返工。同时,各单位要开展活动自查互评工作,深入总结,切实深化活动认识、巩固活动成果。
2.做好活动总结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找出短板和漏项,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把总结作为深入推进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整治效果,促进整改落实、兑现整改承诺,抓实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围绕组织撰写“三报告一讲话”扎实做好总结,即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报告、改进作风制度建设情况报告,以及主要负责同志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材料。各单位“三报告一讲话”材料在10月15日前报区委督导组审阅,经区委督导组审阅修改后,10月20日前报区委活动办审定。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是:①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主要是活动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特点及取得的成效,以及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安排等。②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
本文2014-10-13 11:36:40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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