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纪念品定制、销售、账务管理办法
学员纪念品定制、销售、账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营造学院文化氛围,提升检察培训品位,规范学员纪念品定制、销售及账务管理,更好的宣传学院、服务学员,适当创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学员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纪念品的定制由总务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 纪念品定制前应由总务部2人以上考察3家以上制作商,并在充分对比价格、质量、样式等因素后,拟写定制纪念品请示,提交总务部主任、总务长、分管院领导(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主管院领导(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批准后方可定制,5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由院党委开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第三条 纪念品购置后,按
学员纪念品定制、销售、账务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
本文2014-09-22 09:42:4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2057.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