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系统2014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方案
市司法系统2014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公正司法为人民”的办事理念,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领导干部“四下基层”,促进我局司法行政工作提速提效,全面发展,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整改内容
以社会各界对我局的反馈意见20条,经过归纳整理,共有七类:一是法制宣传方面 7条:1.要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深入开展学校普法教育。2.整合宣传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3.加强普法工作宣传工作,特别是对中小学生要做好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协助创建宣传阵地,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4.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活动,定期举办法律咨询专题讲座,让人民群众运用正确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5.要针对不同群体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大力宣传普法工作。6.应加大社会司法宣传力度。7.加大普法宣传教育,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加强司法公正,倡导司法形象正能量。二是基层工作方面1条:要加大下社区村,了解社情民意,协调纠纷民事,民间婚姻,邻里纠纷。三是特殊人群管理方面 4条:1.对劳改释放人员要加强管理;2.对醉驾矫正对象要严格把关,对外来人员的矫正对象要有常住户籍人员担保并提供一定的担保金;3.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引导和帮助,加强对律师队伍管理,对弱势全体应提供司法帮助;4.社区矫正的工作要深入,要在全市选择2-3个社区树立重点典型,作为示范单位。四是法律援助方法1条:要加强法律援助和律师管理的审批。五是律师管理方面2条:1.加大律师队伍的监管,严格资质核定和审批,收费应定标准;2. 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律师虽然是自由职业,但有的不公正。六公证服务方面 3条:1.公证处办理公证时间应提速,如有办法及时办理应马上办,不能办什么证都要很多个工作日。2.加大对公证处监管,公证处办事态度不好,故意刁难群众。3.廉洁为民办试试不够,公证处尽快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七是廉政建设方面2条:1.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动作。我们在对贵局检查中,有些廉政工作的会议记录很不完善要引起领导重视;2. 加强反腐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自觉性,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三、整改措施(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 深化认识,端正态度。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为群众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整改,对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局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迅速行动,抓好整改,把整改的过程作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再提高的过程,把整改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动力,切实增强责任心,扎扎实实做好整改阶段各项工作。
(二)抓好整改,取信于民。本局将继续对在征求意见工作中收集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上述的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内容,做到边改整改、边提高,努力让群众满意,整改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到司法局监察室。
工商局全系统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xx市工商局印发的《全市工商系统“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市工商办[2013]44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局“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三个方面”整治
(一)继续深化“三难”、公务用车、多占住房、违反财经纪律等“四项专项整治”
1、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面,由严肃工作纪律向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深化。
整治重点:工作人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利用工商行政许可、消保维权、执法办案等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吃拿卡要”行为;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责任领导:刘传新、毛春林、叶红林、熊鑫;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商广股、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经检大队、消协及其他相关股室和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2、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方面,由清理超标准超编制公务用车向纠正处置深化。
整治重点:继续深化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全面完成违规公务用车清理处置,该拍卖的抓紧拍卖、该报废的抓紧报废、该回收置换的抓紧回收置换,严格按照标准审批购车事项,严肃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等行为,违反规定调换、借用、租用公务用车的,坚决退回。加强公车管理,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对违规行为,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责任领导:刘传新、熊鑫;责任单位:财务股、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股室和单位;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
3、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方面,由自查自纠向全覆盖检查和依纪依规处理深化。
整治重点:全面检查各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在财务支出上违规列支礼品礼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责任领导:刘传新、熊鑫;财务股、办公室、监察室及其他有关股室和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二)坚决纠正涉农、涉企、涉医等七个领域突出问题
继续深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涉农、涉企、涉教、涉医、驾培驾考、银行业、电信业等七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结合工商履职实际,重点深化以下整治:
1、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叶红林;牵头单位:市场科;完成时限:长期)
2、进一步深化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责任领导:刘传新、毛春林、熊鑫;责任单位:财务股、监察室、法规股、登记注册分局、商广股、督察队、个私协会;完成时限:长期)
3、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规范医药购销秩序,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责任领导:刘传新、毛春林;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商广股;完成时限:长期)
4、纠正汽车驾驶员技能培训、资格考试领域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责任领导:刘传新、叶红林;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市场合同股、消协;完成时限:长期)
5、纠正银行业和金融机构强制收费、乱收费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责任领导:刘传新、叶红林;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市场合同股、消协;完成时限:长期)
6、纠正电信行业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问题。(责任领导:刘传新、毛春林、叶红林;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商广股、消保分局、市场合同股、消协;完成时限:长期)
(三)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
根据中央关于“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入整改事项、跟进解决”的要求,全系统要结合实际,主动“对号入座”,重点就以下问题开展整治:
1、文山会海问题。落实《省工商局党组关于实行“四减五改”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中的“减会、减文”措施,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责任领导:刘传新、熊鑫;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股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3年底前完成阶段性整治,长期坚持)
2、检查评比泛滥问题。落实《省工商局党组关于实行“四减五改”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中的“减考核”措施。从严清理、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严禁利用举办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乱收费。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责任领导:熊鑫;责任单位:督察队、办公室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3年底前完成阶段性整治,长期坚持)
3、“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责任领导:刘传新、熊鑫;责任单位:财务股、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股室;完成期限:长期)
4、“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严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责任领导:曾庆胜、刘传新、熊鑫;责任单位:财务股、办公室、人事股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5、公款吃喝问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责任领导:刘传新、熊鑫;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股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6、奢侈浪费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纠正处理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工商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责任领导:熊鑫;责任单位: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股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7、财政供养人数过大问题。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责任领导:曾庆胜、熊鑫;责任单位:人事股及其他相关股室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
8、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责任领导:刘传新、叶红林、熊鑫;责任单位:市场股、经检大队、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监察室、财务股及其他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二、扎实开展工商部门特色专项治理
综合运用工商
市司法系统2014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改方案
本文2014-09-01 07:28:25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1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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