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人大对地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今年2月,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在广东考察时指出:人大的主要任务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加快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实施法律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权力,其中包括地方人大对地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笔者仅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地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一是主体具有特定性。制定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主体是相关的各级地方国家机关,所有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都可以成为制定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主体。一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能成为地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
二是内容具有强制性。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虽不具有立法属性,但它是为了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为了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依法设立的权利义务,或者相应的各种行为规则,通常有相应的强制措施作保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其效力所及范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执行。
三是效力具有从属性。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不可与之相抵触。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不得对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的条件下,具有间接的、延伸的法律效力。
四是形式具有规范性。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与立法性文件相比,虽然制定的程序较为简单灵活,一般不需要制定严格的规划,也不强调固定的文件格式和专门的法律语言,但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也是为社会生活提供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制定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本身
一、地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一是主体具有特定性。制定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主体是相关的各级地方国家机关,所有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都可以成为制定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主体。一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能成为地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
二是内容具有强制性。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虽不具有立法属性,但它是为了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为了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依法设立的权利义务,或者相应的各种行为规则,通常有相应的强制措施作保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在其效力所及范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执行。
三是效力具有从属性。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不可与之相抵触。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不得对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的条件下,具有间接的、延伸的法律效力。
四是形式具有规范性。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与立法性文件相比,虽然制定的程序较为简单灵活,一般不需要制定严格的规划,也不强调固定的文件格式和专门的法律语言,但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也是为社会生活提供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制定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本身
浅谈地方人大对地方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点击下载
上一篇:社区建设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下一篇:城区街道宜建立人大工作机构
本文2005-08-24 14:57: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29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