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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栏目:指导讲话发布:2014-03-25浏览:2090下载234次收藏

   

切实转变观念  狠抓作风纪律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求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清形势,切实转变观念,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落实各项法规规定,确保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下面,我代表市局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到新高度,出台的第一个规定,就是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展的第一个全党范围的集中教育,就是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随后,又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一系列规定明细、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并通上了高压电。去年至今,被查处的省部级干部达21名;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7.2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其中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7600多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1万人;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2.3万件。无论是位高权重的“老虎”,还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没有例外,受到了相应的惩处。今年1月14日,中央纪委三次会全提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与果敢勇气,不仅意味着反腐败高压态势将继续保持,而且意味着无论什么领域、什么性质、什么程度、什么影响、什么范围的腐败,什么原因造成的腐败,什么人犯的腐败,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法不责众”、“腐败情有可原”、选择性反腐等似是而非的观念与做法,将因此从根本上失去存在的空间。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既要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复杂性、艰巨性,更要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性、坚定性、长期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对任务的部署上来,坚决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2月25日 ,全市国税系统启动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家一定要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  

一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中央、总局、省局、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深入。特别是去年,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市局党组认真践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六个带头”,带领全市国税系统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切实反对“四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系统接待费同比下降26.99%,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同比下降12.5%,会议费同比下降53.66%,差旅费同比下降50.66%,节约了开支,解决了困难,赢得了民心。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坚持每季选择一个区县局开展党务、政务、业务、财务和事务综合督导检查。去年分别检查了西区局、米易、盐边、园区局等4个单位,通过对查出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全面整改纠正,有效发挥了堵漏纠偏、防控风险的积极作用。加强“两权”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行政管理权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共计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干部人事选拔监督共30余人次,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抓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以教促廉”。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严”:制订落实培训计划,抓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从业”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检验了学习成果;针对基层一线干部,突出“宣”:成立“廉政教育巡讲团”,开展了5场巡回讲座,以案说法、以案说险、以案说廉;针对新录用公务员,突出“预”:对新进人员,采取集中廉政谈话、上岗廉政宣誓、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使其在上岗之初即绷紧廉政弦;针对全体干部,突出“防”:邀请专家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专项学习。通过狠抓廉政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政从业意识明显提升。开展“三项建设”活动,打造“阳光纪检”品牌,荣获全市“三项建设知识竞赛”第2名。开展“纪检组长下基层”活动、纪检监察干部定点联系活动,促进了国税机关转作风、优服务、强责任、防风险。去年,在市纪委开展的4次明察暗访中,全系统无一起违法、违规、出丑行为;在省局第三方纳税人满意度测评排位由上次的第15位上升至第8位;盐边县局纪检组监察室、仁和区局孙芝同志分别被表彰为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至今日,全系统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案件连续11年保持“零记录”。上述工作的开展和成绩的取得,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作风、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保障”、“三个安全”和“五个无”的目标。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向大家的辛勤工作和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的成绩令人欣慰,但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并改进。如:个别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对“一岗两责”尽责不到位,抓落实的韧劲不足;有的碍于情面,怕丢满意票,不敢大胆抓、大胆管,迁就甚至纵容一些不良言行;有的对待制度规定,利己的认真执行,否则,想方设法“破窗”或怠于抓执行;少数领导干部,未带头严格执行制度,使制度形同虚设,损害了自己的形象;有的党员、有的干部忘了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消极落后,形成不良影响;个别职工对新制度新规定不适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等等。有的单位或部门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做表面文章,传递“正能量”不够;有的在制度执行中,强调客观、注重情面的多,坚持逗硬的、硬化制度的少,制度“让步”管人管事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能满足执法监察、督察审计等监督工作的需要;适应推进工作需要的办法、干部职工喜欢或易于接受的方式还不多;全系统监察干部队伍人力资源整合使用的有益尝试尚需进一步深化;等等。“小洞不补,大洞受苦”,问题无论大小,我们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地予以解决,确保今年全市各项国税工作圆满完成。  

二、掌握规定,正风肃纪,反对“四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狠抓作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我们对中央抓作风问题的决心要有清醒的认识,认真执行作风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坚持正风肃纪,纠正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机制制度,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学习,自觉遵守  

2013年可谓“禁令之年”。 2012年12月4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给公务员的工作生活都定了调,形成了第一道“紧箍咒”。不久“六项禁令”也紧接出台,规定进一步细化,“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等被禁止,茶话会、团拜会、节日慰问活动等被严格控制或禁止,并明确提及“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2013年1月,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用一年时间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坚决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5月,中纪委启动“清卡”行动,要求纪检人员限期之内自行清退各种名目的会员卡,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8月至9月,中央连发三道“禁礼令”,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9月,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会议费管理新规,规范会议费支出,明确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作出了全面规范。 10月31日 ,中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11月21日 ,中纪委再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到了12月,中央出台规定的节奏加速,平均不到4天就发布一个新的规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12月27日 ,中办国办再次印发《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严禁公款送礼宴请、严禁公款吃喝旅游; 12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要带头遵守禁烟规定,并要求“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同一天,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凡不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在此期间,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三个三”36字税务落地要求,省局也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省、市委出台了“十项规定”。面对如此多而细的规定,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各项要求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正确认识,令行禁止  

去年各项明确细致的规定,对违纪行为一直采取的高压态势,不仅查处了两万余名“顶风违纪”的干部,甚至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多起典型案例,让大家见到了中央至上而下的雷霆手段,深深触动了大家,感觉到了廉政风暴的厉害。从八项规定伊始,至少出台了15部约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行为的规定,涵盖了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许多公务员均有同感,“禁令一条接一条,管得是越来越细,看来以后公务员是越来越不好当了。”表面上看,产生这样的感觉是合乎情理的;但冷静下来分析,一条条禁令并不是对公务员的“紧箍咒”,而是“保护伞”。公务员的本质,就是公众的服务员、是公仆;本职就是为人民服务、为民办事。如果我们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出发点是贪图公利,以权谋私,当官做老爷,那么,其择业的目的就是错误的。如果我们回归到公务员的本真,认真履行好公务员的职责,尽好公务员的义务,自觉遵守公务员的纪律,这些禁令对我们会有什么作用呢?如果我们按照习总书记讲的“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要求去做,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又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呢?为此,我们要正确认识,拥护中央各项规定,主动改变不良习惯,自觉遵守各项禁令,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形象。  

最近,市局安排监察室、财务处,结合总局“三清三察三审”要求,对全系统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说明我们对落实各项禁令还不到位、不彻底。会后,各局一定要立即纠正,不留死角。  

(三)抓住重点,做好承诺  

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也是过去用公款滥发钱物、拜访、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等“节日病”的易发、高发期,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时点。再过几天,就是“三八”妇女节了,市局将举办一次联欢活动,市局将本着“务实、文明、祥和、合规”的要求开展好本次活动。这是市局今后对各类活动、节庆的基本要求,我们将以根治“节日病”为重点,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在“三清三察三审”中,我们了解到去年以来,全系统基本杜绝了节假日滥发钱物、礼物等的情况,这是非常好的现象,但我们一定要坚持下来,继续严守各项规定,根除“节日病”。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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