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广纪发[2014]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相关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或处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5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主要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本文2014-03-13 14:47:36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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