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预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考察谈话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 同志为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现予以预告。
对于以上人选有何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或县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
干部考察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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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2-28 10:36:38发表“模板范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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