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区委常委会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石景山区委关于石景山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开展好区委常委会的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本方案。
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区委常委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到9月结束,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一、活动准备(1月至2月中旬)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区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原则通过后,报市委督导组审阅。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
区委常委同志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1个联系点。主要工作职责:指导联系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参加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3.启动正风肃纪工作
梳理“四风”问题及其各种表现,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拟定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责任单位:区纪委及有关部门)
4.制定制度建设计划
制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计划。对有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启动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区纪委及有关部门)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至3月)
5.参加石景山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区委常委同志参加石景山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
动员部署大会前,区委常委同志填写民主评议表,对区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动员部署会上交回民主评议表)。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6.参加学习教育
区委常委同志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15条意见、我区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学习材料。
区委常委同志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区委常委同志带头参观教育基地、观看市委书记讲党课录像片和教育片等,从中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7.广泛征求意见
区委常委会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区委常委会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反对“四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并对曾经担任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职务的老同志进行个别访谈,分别征求意见。区委常委同志结合走访、座谈、调研、参加联系点活动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至5月)
8.找准找实突出问题
区委常委会要围绕为民务实清
区委常委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本文2014-02-17 16:11:1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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