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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迷茫的心灵――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及防控措施

栏目:党政司法发布:2014-02-13浏览:2152下载148次收藏

论文提要:  

目前,在我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犯罪数量和占犯罪总数中的比例都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对我国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造成了比较大的威胁。如何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如何使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经是社会各界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研究如何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心理预防,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预防研究。  

首先讲述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现状,体现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指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是以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为前提,明确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预防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预防框架,即采取优化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成长的心理外部环境,减少外界诱因;改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结构,增强免疫力;矫治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结构,弱化犯罪心理结构等有效措施。通过控制和排除与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相关的因素,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施加正面影响,防止犯罪心理的形成,或者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进行矫治,防止其外化为犯罪行为,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正文共6997字。  

   

以下正文:  

引言  

   

16岁的小虎坐在法庭上,茫然地听着法官对他的审判,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经过法官对他的法庭教育和心理疏导,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而在旁听席上,从广东打工赶回来的父母早已哭成一团。听到法庭宣判的那一刻,小虎的父亲不住地叹息:“孩子不知法不懂法,我们做父母的没有尽到管教的责任,是我们害了他!”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村出现了大量的闲置生产力,而此时城市的迅速发展正急需大量的劳动力参与城市建设,于是,大量的农民工开始涌进城市。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却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教育和引导,成长中缺少了父母在情感上的呵护和关注,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上的异常,一些人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据公安部对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分析,发现农村留未成年人犯罪占了极大的部分。由于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72%的老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的孩子在心理上存在较大的问题,形成一系列“留守儿童综合症”。因此,如何解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作者从分析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现状入手,分析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原因,进而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提出一些解决的措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现状  

   

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1]  

本文作者通过调查、访谈等多种方法,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进行深入的研究发现,由于留守未成年人长期生活在特殊的环境中,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呵护,缺乏家庭的温暖,长此以往,产生了性格柔弱、自卑、自负、孤僻、叛逆等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主要的表现有:  

1、孤僻内向。留守未成年人主要由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戚监管,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缺乏父母的关爱。父母的爱是孩子成长的催化剂,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往往感情脆弱,性格孤僻,行动粗暴,缺乏同情心和安全感。  

2、怨恨心理。有一些孩子对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不理解,认为父母不应该冷落自己,从而产生怨恨情绪。有的孩子在父母回家后疏远父母,产生隔膜,甚至埋怨父母的无情。这种怨恨情绪会在他人身上得到拓展和扩散,以致于最后对周围的一切怀有怨恨。这种潜在的情绪会影响到他以后的生活。  

3、敌对心理。由于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他们往往会遇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被认为缺乏家教,从而受到一些孩子的恶意歧视、教师的冷落等,加上他们本身性格的脆弱敏感,这些社会偏见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有敌对心理的留守儿童软硬不吃,好坏不听,常常对他人抱有不友好的态度,难以跟别人相处,甚至会做出报复、破坏的举动。  

4、自卑心理。因为父母不在身边,他们缺少亲情的依靠和保护,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降低要求,没有上进心或者上进心不强。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分析  

   

“犯罪心理”(criminal mind)的含义在理论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犯罪心理仅指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活动和有关的心理因素,即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时,其认识、感情和意志的活动规律,以及其性格、气质、能力、需要、动机、价值观等有关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规律。广义的犯罪心理则是指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完成有关的各种心理活动和心理因素的总称;广义的犯罪心理不仅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而且还包括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预谋和准备犯罪过程的心理活动,以及犯罪以后逃避侦察、打击、处罚的心理活动;同时也包括犯罪人通过教育改造,悔过自新的心理活动过程和行为规律。[2]  

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青少年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3]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由于在成长过程中,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没有得到家长和社会的及时引导和帮助,很容易使原本存在的心理问题进一步扩大,导致出现行为偏差,走上犯罪道路。  

作者通过对xx区法院近三年来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进行分析,发现这些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主要心理特征:  物欲性。近三年来,为钱犯罪占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58%,位居首位。调查显示盗窃抢劫是当今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类型。据统计的资料显示,侵犯财产罪占同期犯罪的75.53%,其中抢劫犯罪占50%以上,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  野蛮性和残酷性。我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数逐年增多,呈恶性发展态势。部分未成年人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其中以故意伤害最为多见,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集合性。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往往在祖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这样,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形式上具有团伙性特点。团伙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态,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冲动性。未成年人犯罪心理上的冲动性往往表现为案件的突发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目的,随意性强,有时甚至表现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他们在心理上、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容易干出意料之外的犯罪行为。   模仿和易受暗示性。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年龄大多数界于14岁至18岁之间,从生理发展的角度看,处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模仿能力与好奇心较强,对于是非的分辨能力较弱,在冲动与好奇心的作用之下,很容易模仿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戏谑性。富有新奇性和刺激性的游戏,对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可以成为他们的行为动机。不少未成年人由于道德水平低下,精神生活贫乏,对正当的学习、工作和娱乐活动缺少兴趣或不能持久参加,觉得精神空虚,生活无聊。为了追求刺激,他们往往置道德和法律不顾,不计后果地去实施犯罪行为。这些未成年人对自己的戏谑心理缺乏调节和控制,以侵害他人为乐,满足自己低级的精神欲求。  

导致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还与未成年人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密切相关,归结起来可以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大因素。  

(一)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家庭因素   

家庭在未成年人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各种犯罪社会学派的共识,正像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是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4]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一个人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其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其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这往往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缺失的,刚好是家庭教育这一块。父母常年在外,长期生活在爷爷奶奶或亲戚身边,由于缺少一个完整的情感空间,感情片面发展,易出现性格扭曲或个性畸形的情况。为了寻求理想的情感空间,他们往往向外界寻求关爱。由于认知能力、辨别能力、自制能力不强,更易蒙受感情欺骗,被社会不良分子利用,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社会影响   

社会上的腐化现象、不良风气给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腐蚀和影响。  

不良文化的影响。目前文化市场中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凶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内容。同时,各级电视传媒大量引入港澳台影视作品,其中不乏渲染暴力凶杀、淫秽色情的情节,这些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和贪图享乐的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些未成年人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3、学校教育的影响   

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在教育制度方面存在缺陷。   

法制道德教育滞后。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追根究底,主要在于学校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流于形式。   

教学方法形式简单,缺乏多样性。近年来,沉迷于网吧的未成年人逐渐增多。这些未成年人厌恶学习,感觉学习枯燥乏味,没有网络游戏那么精彩。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学校的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缺乏生动、直观的教育,使教育达不到好的效果。   

学校教育错位。教师对学生应该是一种尊重、关爱、信任与平等的态度。而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仍然有些学校和教师坚持认为学习成绩是衡量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对学生的情感投入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这样使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遭到侵害,激活了个别青少年的犯罪行为。   

4、网络的影响   

网络作为一种“立体媒体”,因其极大的信息量及快捷方便的操作,已逐步从大中城市走向乡镇,从乡镇走向农村走入普通家庭,走到我们身边。在庞大的网民群体中,未成年人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逐年呈直线上升趋势。网络极大地丰富了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同时形形色色的思潮、观念,甚至是色情,暴力也充斥其间,青少年置身与这样一个毫不设防的虚拟世界中,不免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网络游戏常常使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影响工作、生活,荒废学业;网上色情、暴力使青少年耳濡目染,在模仿、冲动下导致性犯罪及其他犯罪;而监控不力的网络平台又直接成为某些具有不良心理品质青少年的犯罪工具或犯罪对象,成为网络犯罪行为人。   

(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动因主观因素  

所谓心理动因,是指主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与犯罪心理形成密切相关的不良心理因素。犯罪人通过这些不良因素,从而内心化为犯罪心理。   

1、错误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人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犯罪未成年人的认识水平极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犯罪未成年人错误的人生观的核心有两大精神支柱--封建帮派式的江湖义气和追求感官刺激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随心所欲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在这种人生观的支配下,怎能不进行违法犯罪呢? [5]  

2、错误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和守法的行为素养三个层次。它与道德意识相配合,调节人们的社会行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少数人是因对法律的无知而犯罪,多数人则是因为存在着错误的法律观念,或者对法律采取蔑视的态度,缺乏守法的行为素养而犯罪。  

3、情绪的易激动和外露性   

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容易促使犯罪未成年人产生激情。当激情爆发时,往往会不顾后果。大家斗殴时,由于他们爱虚荣、好逞强、想当英雄,就更容易激动,动刀动枪,疯狂至极,不把对方打败决不罢休。当他们激情过后冷静下来时,一般也会后悔;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会感到恐惧。他们的情绪容易外露,高兴时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不高兴时则会恼羞成怒。  

4、冒险性   

犯罪未成年人在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支配下,在犯罪时表现出狂妄自负、盲目冒险的不良意志行为。犯罪未成年人的冒险心理,虽然有的也能得逞一时,但只能使他们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终究也逃不出法网。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防控对策  

   

一般认为,预防犯罪是一个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以防止和减少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我国一向贯彻执行的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正确的,我们既要重视罪前预防,但也不能忽视罪后治理,以防再犯。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笔者认为,根据以上的犯罪心理分析,预防留守未成年人犯罪,要从两方面做起,一是教育留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消除犯罪心理;二是对已经违法犯罪的留守未成年人,要对其犯罪心理进行矫治,让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一)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预防策略

1、父母的责任

未成年子女正处于身心剧烈变化时期,敏感脆弱。父母应该营造温馨、平等,友爱的家庭氛围,多抽些时间陪伴孩子,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兴趣爱好及交友情况。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子女的水平,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榜样作用。引导孩子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鼓励他们求学上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从而顺利渡过这个特殊时期。

2、学校的责任

现代社会需要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一个人的素质结构中不仅要求有高智商、高学历的文化素养,更要有浓厚的法律意识和健康的心理。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懂得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首要标准,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是新时代的客观需要。教育工作者需要适应这一新情况,更新教育观念,推行法制教育。并且应当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生动、灵活、多样的形式,例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专题文艺晚会,观看普法影片,组织征文比赛、模拟法庭,旁听公开审判等,让学生真正融入其中,主动接受教育。

3、社会的责任

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因此,我们需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对于黄、毒、毒现象予以制止、严厉打击。强化私营业主的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或违反规定的娱乐场所,对持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经常性和突击性检查,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出入网吧、迪吧、游戏厅、录像厅等犯罪高发地。同时加快文化设施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健康文明的活动场所。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机制,建立维护外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组织机构。张开怀抱接纳农村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集中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工作见习、学习交流、就业指导的服务,使其提高就业的市场竞争力。当外来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及时得到协调解决。通过各种途径减少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数量。  

还有重要的一点,发展农村经济,缩短城乡差距,是解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监管缺失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留守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根本途径。首先是要修路,只有交通便利,运输畅通,才能为经济的发展打通命脉;其次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建立经济开发区与产业链;三是招商引资,引进新兴产业,建立大型工厂,搞活经济;四是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医疗、教育、金融配套设施等。这些途径能够拉动农村产业,增加就业机会,使村民就近就业。只有农村既繁荣又富裕了,经济得到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一系列问题。  

(二)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矫治措施  

心理矫治又称“心理学干预”、“矫正治疗”、“改造干预”等。青少年犯罪心理矫治是指促使青少年罪犯的心理和行为发生积极变化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行为矫正等活动的总称[6]。青少年犯罪心理矫治作为改造青少年的手段,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培养身心健康的守法公民具有重要作用。对犯罪青少年进行心理矫治,其目的在于消除青少年反社会的行为和犯罪心理,实现其产生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决心和毅力,顺应和适应社会,不再扰乱和危害社会。

1、开展预防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针对未成年人表现出来的冲动、逆反、烦躁、从众、自控力差等特殊心理特征,以及人际关系及其自我认同问题,学校、媒体应多开展调适心理健康的活动和节目。并以各种形式组织和开展认识自我、理解自我、解剖自我的系列活动。并设置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帮助矫治对象解决心理上的困惑,消除其心理冲突,恢复心理健康。

2、心理治疗:狭义的心理治疗是指以改变认知性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心理治疗方法与活动[7]。实施心理治疗已经成为治疗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那些内在情绪或者心理问题的一种机制。因为心理疾病确实是大多数青少年产生犯罪行为的首要原因。针对犯罪青少年这一独特群体,主要是采用精神分析性心理疗法。由专业人员对其加以解释并引导,如果能被矫治对象接受,便可提高其自知力,达到深刻的人格矫正的目的。

3、行为疗法:行为矫正是指系统应用学习原则和技术评估和改进个人的内隐和外显行为,以便帮助个人更好适应社会的治疗技术[8]。在心理矫治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不仅关注矫治对象的心理问题,逐渐也认识到,对矫治对象的行为问题的解决也是至关重要的。行为疗法的具体方法有厌恶疗法、代币强化法、适应疗法等。

   

结语  

   

当然,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这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在现实的政策和法制条件下,建立起一套留守未成年人的监管制度;如何在现有的经济体制下,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城乡差距;如何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下,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在生活上、教育上的各种缺失得到弥补,来保障他们在生活、学习和心理等方面得到更好的照顾,从而使未成年人真正健康地成长。


[1] 《留守儿童简介》,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06.htm, 2012年6月18日 访问。

[2]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9月版   

[3]  罗大华、石起才主编:《青少年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1987。  

[4] [10]gove,w.(1982)"the family and delinquency",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 23:301-319   

   

[5]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9月版   

   

[6]吴宗宪著.国外罪犯心理矫治.[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3

[7]吴宗宪著.国外罪犯心理矫治.[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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