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新区分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八里湖新区分局岗位设置
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人员聘任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八里湖新区分局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设置
七级
八级
九级
2
1
2
三、任职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
国土局新区分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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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1-03 11:51:2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54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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