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改善义务教育学生的饮食营养水平,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县、幸福和谐”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从xx年x月x日起,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饮食营养质量,让孩子们“吃好饭,上好学”。
三、实施对象
享受营养改善的对象是: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四、营养改善标准
营养改善的伙食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天午餐3元,学生每学年享受营养改善的天数按在校200天计算。
五、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所需资金(即一补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县财政应将营养改善所需配套资金足额列入本级财政年度教育事业支出预算。县财政要设立营养改善资金专户,专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学期及时拨付到学校。为保证营养改善工作的按时实施,由县级财政预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配套资金,安排经费添置学校食堂开餐所必备工具,保证在xx年x月x日前完成准备工作。
(二)营养改善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县财政局、教育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各有关学校必须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
(三)各有关学校应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的使用监督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营养改善资金只能专项用于学生营养改善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资金。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学校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六、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由教育、财政、食品、公安、审计、卫生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有关科室抽调。各乡镇学区、城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确保营养改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信箱: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教育部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
本文2014-01-03 11:13:4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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