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检察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为提高全市检察宣传工作整体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据高检院《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省院《各市检察工作考评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在高检院主办的《检察日报》上,每年发表新闻作品的任务数为50篇。其中市院机关各部门不少于1篇,各县区院,各县区院不少于5篇。
2、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新华社(包括《国内动态清样》、《内参选编》、《瞭望》、《半月谈》、《新华社每日电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上,每年发表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图片、广播、电视新闻专题)任务数为15篇(幅、条)。其中市院不少于3篇(幅、条),各县、区院不少于2篇(幅、条)。
3、在省院主办的《检察之光》专版上,每年发表新闻的作品任务数为50篇。其中市院不少于10篇,各县区院不少于8篇。
4、在市院主办的《检察之窗》专刊上,每年发表新闻作品的任务数为560篇,其中市院不少于80篇,县区院不少于60篇。
5、在其他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每年发表的任务不作具体要求。
二、奖惩措施
1、对在全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院授予先进称号,分别颁发先进奖牌和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扬。
2、对在全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中长期不见起色,完不成新闻宣传工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单
2013年检察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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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12-26 15:45:2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54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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