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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先进事迹材料

栏目:事迹材料发布:2013-12-17浏览:2969下载201次收藏

 森林公安局事迹材料   

   

岷县森林公安局始建于2002年6月(副科级建制),于2009年转制为正科级建制单位,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6名,局机关内设政工室(加挂办公室牌子)、法制室、治安队、刑警队、林区禁毒队等五个股级机构;派出机构为马沿、马烨派出所(副科级建制)。现有民警14人(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其他民警10名)。全局民警30岁以下3人(近两年招录),40岁以上民警11人(占78.6%),平均年龄45岁;大学本科4人,大专9人,高中中专1人,公安、法律专业占14%。全局共有中共党员10名。自转制以来,岷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克服各种困难,在林区维稳、森林资源管护、林区禁毒以及预防和指挥扑救森林(草山)火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被岷县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级平安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每年在全市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特别在2012年以来,新一届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和实现“生态安全、林区安定、警员安心”总要求,以森林公安“五化”建设为抓手,坚持“执法办案是主业,依法办案是根本,业务技能是前提,破案才是硬道理”思想,不断提升森林公安警务实战能力,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2012年以来,我局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抓在手上,多措并举,重点防范,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森林防火期间,紧紧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制作展板开展流动宣传、部门互动开展重点宣传、利用媒体开展阵地宣传、县乡联动开展全面宣传等方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我局充分利用省市县新闻媒体宣传优势,刊发、播出岷县森林公安工作稿件及新闻,既实现了法治宣传的社会效果,又提升了森林公安机关的自身形象。  

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不断提升。2012年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4起(向岷县、武山县公安局分别移交1起,我局移送起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起,已审理终结),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人;查处治安案件10起,行政拘留3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2起(其中,火灾案件8起,野生动物案件21起,林地案件8起,其它林业行政案件15起),行政处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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